常見問答-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應如何申請?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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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執照(非公司者免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正本留存公司(或行號)備查。
·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3.環境用藥販賣業專業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合格證書正本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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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全國
申請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應檢附申請表及下列文件影本、資料,併同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向營業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2環境用藥管理法
一、環境用藥:指下列環境衛生、污染防治用藥品或微生物製劑,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分為環境用藥原體、 ... 前項環境用藥,限供自用,不得販售。
- 3環境衛生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申請(376420306I-E4Z-011)
申請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及變更登記事項應檢附文件、資料一覽表(各乙式三份,影本應加註或蓋用印章”影本與正本相符”並於旁加蓋公司 ...
- 4環境用藥許可證
輸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之環境用藥,. 海關應責令納稅義務人限期辦理退運。 ○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務人員得少量攜帶環境用藥。 限供自用,不得販售(§49: 3萬-15萬 ...
- 5便民服務-常見問答-環境用藥法規常識(二) - 臺中市政府
四)不得販賣特殊環境用藥(特殊環境用藥標示上會有:「限由環保衛生主管機關之病媒防治業或省市主管機關核可核准者使用」之字樣)。 2、請要定期檢視販售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