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對重大傷病患者的醫療照顧不減少 - 衛生福利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國人103年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為915,254人,占投保人口之3.87%;全年花費健保1,679億,占全國總醫療費用27.30%,亦即近4%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7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4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7月新聞 103年重大傷病領證數下降,全民健保對重大傷病患者的醫療照顧不減少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建檔日期:104-07-07 更新時間:104-07-07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國人103年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為915,254人,占投保人口之3.87%;全年花費健保1,679億,占全國總醫療費用27.30%,亦即近4%之重大傷病患者使用27%之醫療費用,換言之,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截至103年12月止,重大傷病之領證人數915,254人,較去年減少8,142人,負成長0.88%。

實際有效領證張數計974,720張,較102年減少11,567張,負成長1.2%,以癌症減少17,712張最多(領證數前10大疾病別表如附表一);103年健保重大傷病醫療費用總計1,679億點,較102年增加53.9億點,成長3.3﹪(醫療費用前5大疾病如附表二)。

可見重大傷病患者一直是全民健保加強照顧的對象,尤其近年來重大傷病醫療費用支出的成長,更代表了全民健保真正減輕重病患者的就醫負擔。

隨著科技進步及醫療之發達,許多癌症已可治癒,病人透過健保提供之醫療服務疾病已治癒,且獲得良好之生活品質,已與非重大傷病病患無異;且經健保署委託研究結果顯示,甲狀腺癌不分期別及乳癌、口腔癌、子宮頸癌三類癌症之第一期患者,於領證第三年後,健保醫療利用與三高慢性病人相近。

基於就醫負擔公平性,健保署自102年9月起,針對癌症換發以原核發要件「需積極或長期治療者」為續發條件,由主治醫師檢附相關治療評估資料並經健保署專業審查符合規定,才可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因此,103年癌症領證數微幅下降。

針對健保署未再核發重大傷病證明之患者,除應恭喜癌症狀態好轉之外,保險對象後續追蹤檢查時,僅需按規定繳交部分負擔,權益並沒有受損。

全民健康保險的互助精神,由年輕體健的人幫助年老多病的人,高所得的人幫助低收入的人,避免因病而貧,病患有了健保的支持,了卻後顧之憂,未來健保署仍將繼續秉持一貫服務精神,扮演好保險管理者的角色,致力於關懷弱勢民眾、提升醫療品質,協助保險民眾正確就醫,加強民眾對健康管理之認知,同時也呼籲大家共同珍惜醫療資源,讓全民所繳的每一塊錢保險費,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發揮全民健保最大功效。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