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經驗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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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讀了我的針灸經驗談之後,問我:「要治多久或針幾次才能治好我的病? ... 西醫可以開一或數瓶藥,讓病人在家自己吃藥,十天甚至三個月,不用再去找醫生,保險 ... 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 SanDiegoTaiwaneseCulturalAssociation http://www.taiwancenter.com/sdtca/index.html   2004年3月 針灸經驗談(三) 李瑞木 很多人讀了我的針灸經驗談之後,問我:「要治多久或針幾次才能治好我的病?」、「我很忙,是否真的要連續治療十次?」、「治療十次後,能否根治我的病?」、「總共要花多少錢?」等問題。

由於中醫及針灸醫師的水準參差不齊,多數又沒有受過嚴格的科學及統計訓練,常常喜歡用「妙手回春」、「一針見效」、「藥到病除」、「根治」等文學用詞,來形容中醫及針灸的療效,讓病人產生「不切實際」的過高期望。

一但治療效果與期望發生落差;病人輕則放棄治療,重則到處宣傳中醫及針灸騙人。

對中醫及針灸的發展及普及,造成嚴重損害;病人也因而得不到適當治療,可惜之至。

除非是初病或輕病,任何醫術都不可能有「一針見效」、「藥到病除」的療效。

從統計學的觀點,「一針見效」、「藥到病除」都只能算是「特例而非常例」或只是一種「病症獲得暫時控制」的表象,並非真的治好疾病。

西醫都知道「頭痛」吃了「止痛藥」後,只是暫時將頭痛的表象加以控制,讓病人暫時不覺得頭痛而已,並非止痛藥治好了頭痛;因此,雖然病人覺得「止痛藥」真的有「藥到病除」的療效;西醫也很少使用「一針見效」、「藥到病除」的用詞。

至於:「要治多久或針幾次才能治好?」的問題,要看病情的輕重來決定,對一些西醫都治不好的長年痼疾或絕症,病人更不應有短期見效的期待,中醫及針灸醫師也不應給病人一些「不切實際」的暗示或期望。

很多人小病不找「醫術高明」的中醫及針灸醫師治,等西醫都醫不好了,再回頭找;又期待能短期快速地,治好長年痼疾或絕症,是否有點不切實際! 對於「我很忙,是否真的要連續治療十次?」的問題,是因為針灸的療效只有一天左右,一天之後的療效會逐漸減弱,連續治療十次比較能看到「初期」療效。

西醫要求病人連續吃十天抗生素,也是基於同樣道理。

至於我很忙,無法連續治療十天,也是工商業社會上班族的共同問題。

西醫可以開一或數瓶藥,讓病人在家自己吃藥 ,十天甚至三個月,不用再去找醫生,保險公司還會支付醫療費,真是省時方便又經濟。

反觀針灸治療,每次不算開車時間,少則五十分鐘,多則一個多小時,每次花費$40-$65(針灸醫師的收費不一),多數保險公司又不支付醫療費,真的是又累又煩又花錢。

那麼為什麼還有很多病人(包括我在內)會選擇累、煩、花錢、又被西醫認為不科學的中醫或針灸呢?如果,(1)西醫能解決一切醫療問題,(2)長期或終生吃西藥沒有惱人的副作用,(3)病人不是走到「山窮水盡疑無路」的地步,(4)中醫或針灸不能治病,也就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去尋找另類醫療 (AlternativeMedicine)了。

至於,中醫或針灸的時間及費用負擔,對很多人來說,確實是個問題;但有時也是個人對時間及金錢價值觀的問題。

有些人並非沒有能力,卻寧願長期或終生忍受西藥的副作用,也捨不得花中醫或針灸醫療費。

我覺得只要能大量減少西藥次數與用量,就已值回票價。

我並不主張完全用中醫或針灸替代西醫,但如果健康保險能支付中醫或針灸醫療費, 相信會有更多人中西醫並用。

關於「根治」的問題,西醫很少用「根治」這個用詞,通常會說「用這種療法,百分之七十的病人在三年內,百分之六十在五年內不會復發」,要不要接受這種治療由病人自己決定。

如果治療後病人在一兩月、一兩年或三五年內復發,不表示這種療法無效;只表示病人是屬於那一兩月、一兩年或三五年內會復發的人。

因此,西醫通常不會保證「根治」病人的病;後來就是舊病復發,病人也不會埋怨西醫沒治好他的病或西醫騙人。

反觀,中醫及針灸醫師常常喜歡用「根治」等文學用詞,讓病人產生「不切實際」的根治期望。

一但舊病復發,便到處宣傳騙人。

更糟的是,中醫及針灸界有不少二腳半貓:治不好病又常用不道德騙術: 如中藥混西藥等,中醫及針灸界也很少出面公開譴責,敗壞中醫及針灸的名聲。

其實,不論中西醫,就是真的治好病,仍然有很多因素如:遺傳、老化、體質、運動、睡眠、營養、生活及飲食習慣、壓力、感緒、風寒、感染……等等,讓舊病復發。

所以,當有人問我針灸能否「根治」他的病時,我就用我的胃病作例:當我的胃病比較好了之後,由於受不了冰淇淋及波霸奶茶的誘惑,很快地又覺得不對勁了。

就算我能長期禁得起冰淇淋及波霸奶茶的誘惑,其他老化、體質、運動、睡眠、營養、風寒、感染……等等,都能讓舊病復發。

否則,人類豈不可以長生不老?這也是我拜名師學藝的主要動機:(1)舊病復發時可以隨時自己醫治,(2)保健與防病,預防小病變成大患;從而取得掌控自己生命及健康的主動權。

(未完待續) 本文刊載台灣聯合網(taiwanun.com)上的台美作家專欄(TA Writers)及李瑞木網站(2/19/2004),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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