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什麼樣的? - GotQuestion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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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所以我們知道關於他的另一些事:他是全能者(約珥書1:15),他是自有永有的(詩篇90:2),他是至高,超乎全地(詩篇97 : 9)。

創造萬有的同一位上帝 ... 了解如何... 與上帝一起度過永恆 得到上帝的寬恕 問題 上帝是什麼樣的? 回答 世界歷史上每一種文化都有關於上帝樣子的概念。

有些人認為上帝掌管著天氣,這些人還描繪了風暴之神向周圍投擲閃電的畫面(迦南的巴力崇拜)。

有些人認為上帝是非常強大的,所以他們崇拜他們能看到的最強大的東西,太陽(埃及的太陽神崇拜)。

其他人認為上帝無處不在,因此崇拜一切(斯多葛哲學中的泛神論)。

有些人認為上帝是不可知的,他們轉向不可知論,或者僅僅為了掩蓋他們的依據,就崇拜"一位未識之神"(使徒行傳17:23)。

這些觀點的問題在於,在上帝是誰的這幅畫中,它們只看到了片面。

是的,上帝掌管著天氣,但他也掌管著更多。

他很強大,但比太陽強大得多。

他無所不在,但他也超越了一切。

而且,值得感恩的是,雖然有些關於上帝的事我們還不了解,但他是可知的。

事實上,他已經在聖經中揭示了我們所需要知道的關於他的一切。

上帝想要被人認識(詩篇46:10)。

諾曼·蓋斯勒和弗蘭克·圖雷克在《我沒有足夠的信心成為無神論者》這本書中寫道: ——真理是被發現的,不是被發明的。

它獨立於任何人對它的認識(重力存在於牛頓之前)。

——真理是跨越文化的;如果某件事是真的,那麼它對所有人、在所有地方、在所有時候都是真的(就像2+2=4對於每個人,在每個地方,在每個時候都是真的)。

——真理是不改變的,儘管我們對真理的認識會改變(當我們開始相信地球是圓的而不是平的時,關於地球的真理並沒有改變,只不過我們對地球的認識改變了)。

因此,當我們試圖確定上帝是什麼樣之時,我們只是試圖發現已經存在的真理。

首先,上帝是存在的。

聖經從來沒有為上帝的存在辯解過,它只是陳述這一事實。

上帝存在的事實已經通過他創造的作品不言自明(詩篇19:1-6)。

創世記1:1說:"起初神創造天地。

"這是一個簡單而有力的說法。

宇宙包括時間、空間、物質和能量,因此宇宙中所有可辨別的元素都是因著上帝的旨意產生的。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指出,所有的時間、空間和物質都有一個確定的、同時的起點。

有開始就有原因。

這就是因果律,上帝存在的事實很容易解釋這個終極的原因。

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所以我們知道關於他的另一些事:他是全能者(約珥書1:15),他是自有永有的(詩篇90:2),他是至高,超乎全地(詩篇97:9)。

創造萬有的同一位上帝也掌管著萬有。

他是至高無上的(以賽亞書46:10)。

創造一件物品的人擁有它,並有權在他認為合適的時候使用它。

終極原因有其終極權威。

在以賽亞書44:24中,上帝自稱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鋪張諸天、鋪開大地的。

"下一節說他"使智慧人退後,使他的知識變為愚拙"(以賽亞書44:25)。

很明顯上帝有能力隨己意行作萬事。

上帝是個靈(約翰福音4:24),不能被任何受造物代表;事實上,試圖創造這樣的代表是褻瀆上帝的(出埃及記20:4-6)。

上帝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

上帝是全知的(約翰一書3:20),也是全在的(詩篇139:7-13)。

他是聖潔而榮耀的(以賽亞書6:3)。

他是公義的(申命記32:4),會公正地審判所有的罪和不義(猶大書1:15)。

上帝的審判突顯了關於他樣子的另一個真理:他是一位有道德觀的上帝。

C·S·劉易斯在他所著的《返璞歸真——純粹的基督教》中提出了一種情況,即存在著自然界的可觀測定律(重力、熵等),也存在著可以觀察到的道德法則。

他寫道:"首先,全世界的人類都有這樣一個奇怪的想法,他們應該以某種方式行事,而不能真正擺脫它。

其次,他們實際上並沒有這樣做。

他們知道自然法則;但他們破壞了它。

這兩個事實是對我們自己和我們所居住的宇宙清晰思考的基礎。

"儘管關於什麼是對和錯有著不同的觀點,但人們普遍相信對與錯是存在的,這也是創造我們的上帝形像的反映(創世記1:26;傳道書3:11)。

當耶穌進入我們的世界時,他已將天父顯明給我們(約翰福音14:7-9)。

通過耶穌,我們明白上帝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19:10)。

他是有憐憫的(馬太福音14:14),他是慈悲的(路加福音6:36),他是赦罪的(馬太福音9:1-8)。

同時,耶穌向我們表明,上帝將審判不悔改的罪(路加福音13:5),上帝對那些假冒為善,拒絕承認真理的人發怒(馬太福音23)。

最重要的是,耶穌向我們展示了上帝是愛(約翰福音4:8)。

上帝是在愛中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上(約翰福音3:16)。

耶穌是在愛中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羅馬書5:8)。

正是在愛中,他仍然呼召罪人悔改,體驗上帝的恩典,並被稱為上帝的兒女(約翰一書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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