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 - 內政部主管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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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廣告不實查核之分工原則如下: (一)經紀業所為不實廣告案件,由主管機關依不動產經紀業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內政部地政司 發文機關: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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