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學生:指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
(二)社團活動課程(以下簡稱社團活動):指在課綱所定學習節數每週三十五節內之團體活動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活動課程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7年12月07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學字第107
延伸文章資訊
- 1第四章民法
社團法人又可分為公益社團法人及營利社團法人,所以財團法人與營利社 ... 定義. 請求權自發生時. 起,因一定期間不. 行使而消滅,此法. 定期間,即係「消.
- 2人民團體法
第35條(定義). 職業團體 ... 第39條(定義). 社會團體 ... 前項政黨法人之登記及其他事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民法關於公益社團之規定。
- 3社會團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 4相關法規|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 非營利 ...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構) 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 ...
- 5人民團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