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香港)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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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英文: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縮寫:EPD)是香港環境局轄下的部門,專責主管環境保護政策。

現任署長為兼任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的 ... 環境保護署(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語言 監視 編輯   此條目介紹的是香港政府的機構。

關於台灣的同性質政府機關,請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英文: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縮寫:EPD)是香港環境局轄下的部門,專責主管環境保護政策。

現任署長為兼任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的謝小華。

環境保護署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環境保護署標誌署長謝小華副署長徐浩光胡偉文馮浩然陸嘉健部門資訊成立年份 英屬香港1977年所屬部門環境局口號為自己和下一代締造一個健康怡人的環境總部 香港金鐘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5及16樓聯絡資訊網站http://www.epd.gov.hk 目次 1歷史 1.1隸屬 2工作 3歷任首長 4相關 5註釋 6外部連結 歷史編輯 1977年,港英政府設立環境保護組,1981年改組為環境保護處,1986年成立環境保護署,成為專責處理污染問題的政府部門,負責統籌及推行預防和管制污染的工作。

2005年4月1日完成重組,與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環境科合併[1]。

隸屬編輯 1986年-1989年:布政司署衛生福利科 1989年-1997年6月30日: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 1997年7月1日-2000年12月31日:規劃環境地政局 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環境食物局 2002年7月1日-2007年7月1日: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2007年7月1日-:環境局工作編輯 環境保護署的職責包括構思環境保護、自然保育等政策,執行香港各環保法例,環保署亦負責監察環境質素,為家居、工業等各種廢物提供收集、轉運、處理和處置設施,就城市規劃及新政策對環境的影響提供意見。

環保署又負責處理市民對各類污染的投訴,及透過宣傳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和鼓勵市民支持環境保護工作,環境保護署的工作包括6個類別:空氣、噪音、廢物、水質、環境保育和環境評估及計劃。

歷任首長編輯 聶德(1986年4月1日-1996年3月31日) 羅樂秉(1996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 郭家強(2005年4月1日-2006年9月,是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兼任) 王倩儀(2006年9月-2016年9月)(是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兼任,2007年7月1日起改稱環境局常任秘書長) 唐智強(2016年9月19日-2019年3月26日) 鄭美施(2019年5月2日-2021年9月4日) 謝小華(2022年1月17日-現時)(是由環境局常任秘書長兼任環境保護署長) 相關編輯 香港空氣污染指數 空氣品質健康指數 香港空氣品質指標 分類回收箱 綠在區區 綠在沙田註釋編輯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境科與環保署合併.www.info.gov.hk政府新聞公報.2004-09-23[2009-01-28].(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3).  外部連結編輯 維基共享資源中相關的多媒體資源:環境保護署(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新頭銜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組 繼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前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組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繼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署 前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署1986年-2005年 重組 前任:   香港環境保護署2005年-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環境保護署_(香港)&oldid=6969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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