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姐吵架遷怒打瞎同事左眼代價3年刑及賠近500萬| 聯合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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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2020年01月14日06:52•發布於2020年01月14日06:21 桃園劉姓男子到KTV唱歌因酒後失控和店內小姐起衝突,還在店內翻桌鬧事,郭姓同事為避免衝突擴大,上前勸阻竟反遭劉揮拳痛毆眼睛,導致他左眼近乎失明,達一目毀敗程度,刑事部分法院依重傷害判劉3年2月,郭另提民事損害賠償,法院審理後判劉得賠對方一共498萬多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2017年2月25日受邀到KTV,晚上8點多和人起衝突翻桌,郭見狀上前了解狀況並勸阻,但劉因為惱怒竟朝郭痛毆臉、身體,導致郭右眼球破裂、眼內出血及眼球萎縮,經手術搶救最終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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