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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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正是这样一种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

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

他的歪理邪说实际上是反宗教的。

首页 > 专题 > 邪教“法轮功”祸国殃民 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中国社科院“法轮功”现象综合研究课题组 建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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