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及表單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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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及圖書館一樓設有成績單自動投幣機(每份20元),投幣完成持收據至註冊組填寫申請單(註明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符),隔日下午取件。

... 如不便來校填表申請,可 ... 跳至主要內容 APPLY&FORMS 申請程序及表單 ::: 申請程序及表單 1.保留入學資格 保留入學新生(不含轉學生及各類保送生)因應徵召服兵役、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參加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不能依限入學者,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一申請時間:取得入學資格起至應入學學年度學期開始上課日之前。

二填具保留入學申請書。

三檢附表件:入學通知書。

學歷(力)證件正本一份。

國民身分證(驗畢後發還)及影本一份。

證明文件正本(患重病者,繳公立醫院住院二個月以上診斷書;不可抗拒之重大災害證明文件;或入伍通知書)。

學雜費繳費單(如尚未收到者免附)。

貼足郵資之回郵掛號信封一個。

四保留入學資格年限:除服兵役者依其法定役期期滿退伍辦理後備軍人報到後三個月為限外,參加「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者以三學年為限及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依其實際需要外,均為一學年。

惟志願役軍、士官自任官服役未滿二年者,得申請保留本校碩士班入學資格至任官服役滿二年止之學期。

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僑生用)保留入學家長同意書(學士班用)重新入學一填具重新入學申請書。

二檢具保留入資格證明書。

三申請日期:保留入學資格年限屆滿之次學年度學期開始日前辦理(註:每年八月一日或二月一日前申請,逾期以自願放棄入學論)。

重新入學申請書 2.註冊 一依註冊通知所列事項辦理。

二日期:依行事曆所訂時間完成繳費。

三因病或重大事故,未能如期完成繳費者,應須以書面向註冊組申請延期,經同意後於開始上課日前完成繳費。

四未申請延期繳費或逾期未完成繳費手續者,除報准休學者外,應予退學。

3.雙主修 一填具雙主修申請書。

二檢附成績單。

三經其本系及另一主修學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核備。

四申請日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五申請放棄修讀雙主修時,請填具放棄修讀雙主修切結書,經本系及另一主修學系雙方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可。

修讀雙主修申請書放棄雙主修切結書 4.輔系(修讀輔系以二學系為限) 一填具輔系申請書。

二檢附成績單。

三經主、輔系雙方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可。

四申請日期:自一年級第二學期起至最高修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五申請放棄修讀輔系時,請填具放棄修讀輔系切結書,經主、輔系雙方系主任同意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可。

修讀輔系申請書放棄輔系切結書 5.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免修申請 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免修申請書 6.休學、復學 休學一檢具休學申請書、學生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特殊事故者附證明;重病者檢具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學士班學生並另附家長或監護人之同意書),經系所主管同意並會簽各相關單位後,送註冊組簽請教務長核准。

二經核准者,發給休學證明書。

三申請日期:學期開始日起(開始上課日前不用繳學雜費,但當學年度入學新生除外)至當學期期末考試開始日之前。

註:休學審核通過後,可辦理退費者請檢附學生本人郵局或銀行帳號,據以辦理退費。

復學一填具復學申請書。

二檢具休學證明書。

三申請日期:每學期開始日前辦理{註:第一學期開始日八月一日、第二學期開始日二月一日前申請,逾期以自原放棄復學論}。

休學程序單休學家長同意書(學士班用)復學申請書 7.成績申請 中文成績單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及圖書館一樓設有成績單自動投幣機(每份10元),投幣完成即可在旁邊的機櫃立即取件。

■如不便來校填表申請,可採線上下載申請單>郵政劃撥(將收據貼在申請書上)>郵寄申請方式辦理(需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中文成績單申請單英文成績單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及圖書館一樓設有成績單自動投幣機(每份20元),投幣完成持收據至註冊組填寫申請單(註明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符),隔日下午取件。

■如不便來校填表申請,可採線上下載申請單>郵政劃撥(將收據貼在申請書上)>郵寄申請方式辦理(需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英文成績單申請單 8.學位證明書及學位證書 中文學位證明書申請單(通訊用)英文學位證書申請單(通訊用)英文學位證明書申請單(通訊用) 9.在學證明(當學期註冊後方得申請) 中文在學證明持學生證(驗畢發還)及其影本至註冊組蓋章戳。

英文在學證明一、填具申請書。

二、持申請單至自動繳費機繳交工本費(每份二十元)。

三、每份附繳本人最近二吋正面半身相片乙張,連同申請單一併向註冊組申請。

四、於三個工作天後領取。

英文在學證明書申請單 10.更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戶籍或通訊資料 一填具申請書。

二依更改項目檢附身分證、戶籍謄本或居留證影本。

三學生證需換發者,另依規定辦理。

更改學籍資料申請書 11.學生證及一卡通補換發申請 學生證補換發申請單一卡通掛失單 12.申請延遲繳費 延遲繳費單 13.放棄錄取聲明書 放棄錄取聲明書 14.辦理各項證明委託書 辦理各項證明委託書 15.退學離校程序 退學離校程序單退學家長同意書(學士班用) 16.研究生提前授予學位程序 一、下載並填妥碩(博)士班畢業離校程序單及提前授予學位申請表。

二、完成離校程序單1-5項程序,未修教育學程者,請逕於第4項之程序完成確認欄載明「未修教育學程」。

三、將學生證、離校程序單及提前授予學位申請表交至註冊組,於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天內完成學位證書製作後可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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