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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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簡單地說,就是一堆東西的總體,其中每個東西稱為這個集合的一個元素。

這樣的集合相念是素朴和直觀的、理解起來并不困難,但它不是嚴格的、精確的。

通過對具體集合的認識,和對集合性質的討論,可以使我們逐步加深對集合這個相念的理解。

例:將甚麼東西也沒有看作一種總體,這樣的集合稱為空集,符號記作。

更多的例子。

    定義:如果a是A的元素,則稱a屬於A,記作aA。

如果a不是A的元素,則稱a不是A的元素,則稱a不屬於A,就作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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