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台灣名字最長之人提告Youtuber「要投」 聲稱 ... - 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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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是嘉義市的「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但日前Youtuber「要投」也改名為「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 ... 閱讀全文0張羽緹2020年6月29日下午6:55·2分鐘(閱讀時間)黃宏成認為「要投」的新名字諧音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於是至警局報案。

(圖/翻攝自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臉書)原先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是嘉義市的「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但日前Youtuber「要投」也改名為「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成為目前台灣姓名第一長的人。

黃宏成29日到嘉義市警局報案,指控要投的新名字「晋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名字有諧音「台灣、大麻販、藥頭、喔爽死」等,質疑他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

對此,要投也回應了。

黃宏成29日至嘉義市警局報案,聲稱「要投」之名具備「藥頭」之諧音,在名字中更有「台灣、大麻販」等等的諧音字樣。

更質疑此名字已經觸犯刑法,誘導他人犯罪。

黃宏成更指出「要投」的新名字出現「台灣大麻販」,翻譯成英文後把台灣變成國際販毒營運中心。

還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處理這個問題,否則將影響台灣年輕人看到影片後的想法。

對此,Youtuber「要投」針對黃宏成的控訴回應「我是要投,不是藥頭,請不要亂改我名字,謝謝」。

更進一步解釋,「飛鏢選手,要投出去,才叫要投」,至於「歐薩斯,不是喔爽死,是我的英文名字」,也提到若有警方傳喚通知到案說明,他將會拍一集「誣告」影片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黃宏成認為,「要投」這個名字涉犯刑法第153條,明顯告訴別人他有大麻還販賣,就是涉及法律的相關規定,違反公序良俗。

他更舉例,難道名字可以取「殺死鐵路警察是英雄喔爽死」的諧音嗎?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更不能被社會接受。

他也透露,將和立委陳情,應該要修改姓名條例法,若取名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應該不能同意核准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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