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與加退選 - 全國夏季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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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選課身分有無限制? A: 僅限具在學身分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則依各校規定,非夥伴學校之學生亦可報名選課,但收費標準不同(詳見修課說明- ... Togglenavigation 登入 課程專區 年度課程 課表教室 學生園地 修課說明 夥伴學分認抵 成績作業流程 NTUCOOL 教學與行政 活動訊息 活動訊息 最新消息 下載資源 常見問題 關於我們 計畫簡介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首頁 常見問題 選課與加退選 選課與加退選 繳費與退費 成績登錄 請假與停修 選課與加退選 選課與加退選 繳費與退費 成績登錄 請假與停修 Q:選課身分有無限制? A:僅限具在學身分之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則依各校規定,非夥伴學校之學生亦可報名選課,但收費標準不同(詳見修課說明-學生報名專區-報名須知),且錄取分發順序會排在已簽署夥伴學校學生之後。

夥伴學校在學身分會由就讀學校於本系統進行審核及確認;非夥伴學校學生請於選課截止日前,繳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掃描檔或照片,e-mail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夏季學院非夥伴學校學生報名+學生姓名),以利進行在學身份審核。

Q:選課分發順序? A:採『電腦隨機分發』制度,所有報名者不分學校,由電腦隨機分發(並非先搶先贏)。

但會依申請者身分有先後分發次序:1. 夥伴學校學士班在學學生(含已錄取之準大一新生)2. 夥伴學校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3. 未簽署協議學校之在學學生(含高中生)。

Q:身分審核? A:為確認同學是否為在學學生,需要進行身分審核。

請同學註冊帳號後,在選課期間內先進行選課!各校進行身分審核的時間不一,有的會於選課階段結束後統一處理,通常在選課階段結束的隔天早上會顯示身分審核結果。

倘若身分審核於選課階段結束後仍顯示:未審核,請盡速聯繫貴校行政人員,注意各校規定不同,可能完成某些程序後才會為同學審核身分喔(例如要交校際選課單至就讀學校) ★非夥伴學校的同學、高中生,註冊帳號及選課後,需提供在學證明或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至[email protected],主旨:非夥伴學校身分審查+姓名,證明為在學學生的身分。

★夥伴學校的同學身分審核是交由各校行政審核(請見認抵資訊查詢,點各校頁面)。

各校審核身分的時間不同,會在選課階段完畢後統一系統分發,非先搶先贏,請同學不用緊張! Q:是否在選課系統登記後就代表選上了? A:所有課程採登記後再統一分發的方式,所有登記的課程必須等到登記結束統一進行分發後才確定是否選上,分發結果將公告在選課結果查詢系統,最後結果將以選課結果公告為主。

Q:登記時所填寫志願序的功用? A:登記課程時,會依照所填寫的志願序進行分發,遇到衝堂或已分發之學分數達修習學分上限的情況會比較其志願序,分發上志願序在前的科目,退掉志願序在後的科目。

選上了志願序一的課程,志願序二的課程若與志願序一的課程時間有衝突,志願序二的課程就不會選上。

Q:想選的課時間衝堂怎麼辦? A:系統會自動排除衝堂的課程,請依您期望的志願序填寫。

即選上了志願序一的課程,志願序二的課程若與志願序一的課程時間有衝突,志願序二的課程就不會選上喔! Q:最多可選幾門課程? A:線上報名時,可選擇多門課程,但含已完成繳費課程及當階段分發課程數加總至多 3 門課程。

Q:是否所有課程都開放高中生、準大一新生或研究生修課? A:部分課程不開放高中生、準大一新生或研究生選課,選課前請先查閱課程大綱的「特殊限制」。

Q:分發後,如何查詢選課結果? A:請至夏季學院線上系統查詢。

由學生入口登入後,點選『選課紀錄』,即可檢視狀態。

若狀態顯示為『錄取』,表示目前已獲選錄取此課程,但須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並確認無誤後才會納入正式修課名單中。

若顯示為『未錄取』,表示並未成功選上該課程,亦或因報名身分資格不符合規定,故不予分發課程。

Q:第二階段分發後,是否有備取機會? A:課程一切以選課階段時系統分發為主,無法進行人工加選。

Q:沒選到想上的課程,能否旁聽? A:部分課程不開放旁聽,請先查閱課程大綱的「特殊限制」確認。

若老師勾選同意旁聽者,亦需視當時課堂狀況而定,請先洽詢授課教師意願。

Q:若選到不是很想修的課程,可否退選? A:此問題的做法會依時間點而有所不同,需分別處理。

(1)   完成繳費前退選課程: 在繳費期限內未完成繳費者,該課程直接視同放棄。

(2)   選課期間至6月25日之前退選課程: 已完成繳費,可於夏季學院線上系統選擇取消課程,再至系統填寫退費帳號資料(依學校退費規定,僅能退費至選課學生本人之帳戶),學期成績單裡不會出現『停修』註記。

但請務必確認後再放棄課程,一旦點選退選後,即無法回復狀態喔! (3)   6月25日起,須提出紙本停修申請表: 自6月17日起,除課程因故停課外,欲退選課程須至少於課程結束前1周主動提出『停修申請表』(詳見修課說明-學生報名專區-請假/停修規定),自行送請授課老師同意且親筆簽名或蓋章後方能受理。

請特別注意,此時所停修之課程不予退費,且日後成績單上將註明『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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