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水道加蓋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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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3.01.13. 發文字號:, 府水養字第1021073260號令. 異動性質:, 訂定.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水道加蓋審查要點」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發文機關: 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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