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出包AIDS患者名單遭外洩 - 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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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將資料外洩的竟是專責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 ... 市性傳染病及愛滋病防治,2005年改制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 ... 社會2018.06.2409:00臺北時間【全文】北市聯醫昆明防治中心出包 AIDS患者名單遭外洩文|王昭濱    攝影|攝影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主任莊苹坦承,是她不慎將名單外洩。

經過多年努力,AIDS(人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已不再是可怕的絕症,但為保護感染者,政府早在1990年就公告禁止任何AIDS感染者個資遭公開。

不過,本刊日前卻接獲爆料,指網路出現1份多達3千餘筆的台灣愛滋感染者個資供人下載,而將資料外洩的竟是專責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官員,目前該筆資料到底有多少人下載已不可考,但防治中心負責管制資料卻帶頭違法,有關單位應主動調查,保障感染者權益。

衛福部2016年發現名單外洩,立刻啟動國安機制進行刪除。

「一開始我是在國外網站找資料,突然發現一份中文名單,好奇點開,才發現附件竟然是台灣愛滋感染者的詳細個資。

」從事醫療工作的阿明是本刊讀者,2016年12月在國外網站發現1份名為「毒品病患愛滋減害試辦計畫清潔針具計畫」(以下簡稱減害計畫)的報告,附件竟是國內愛滋病感染者名單,上面清楚記載台北市3,000多名感染者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詳細個資,甚至連疫調單編號和通報電腦編號也詳載其中。

減害計畫小檔案2006年7月全國同步實施「毒品病患愛滋減害試辦計畫清潔針具計畫」,簡稱「減害計畫」,包括清潔針具計畫、替代療法、戒毒轉介、加強愛滋病患監測、治療與照護,以及個案追蹤與其家人的諮商教育等各項配套措施,希望減緩愛滋病在吸毒人口中的高速感染率。

 名單留外部電腦 遭上傳根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外,對該項資料,不得洩漏。

」究竟這份名單是如何外流?又如何可在國外網站輕鬆瀏覽下載?本刊調查,被放上網的減害計畫,是專責性病及愛滋病防治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前身台北市立性病防治所)2007年所做的研究報告,報告中署名莊苹的研究員,目前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主任。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主任莊苹,當年在執行減害計畫成效簡報時,不慎將愛滋感染者個資放在計畫附件中,造成名單外洩。

本刊至昆明防治中心表明採訪目的,得到的答案卻讓人心驚。

負責管制名單外洩的防治中心主任莊苹承認,2007年執行「台北市減害計畫情形簡報」時,將列屬台北市轄內的3,000多筆愛滋感染者個資留在授課單位的電腦中,後來該份簡報資料被放上國際簡報下載平台,並曾被十餘人瀏覽或下載,衛福部直到2016年9月才發現此一重大疏失,由中央下令啟動國安、警政、資安、衛生等系統危機處理,3天內將全球約10個簡報分享平台上的資料刪除。

莊苹向本刊坦承:「因當年對資料連結知識不清,在處理相關統計資料時未加以留意,該份資料是2016年3月被放上國際簡報下載平台,造成中央單位的負擔、以及對愛滋病感染者的曝光風險深感抱歉,事後也不斷檢討。

」 國安系統大動員 沒刪全雖然中央緊急補破網,但事後仍有民眾在國外網站發現這份名單。

阿明告訴本刊,他是2016年12月見到該份資料,且之後至少還在該網站存在超過1個月,直到2017年2月才發現該資料被刪除,期間有多少人下載過該筆資料?日後是否又會將其再度放上網路?根本無法預料。

從1984年台灣發現第一起愛滋病例起,至今年5月底共有3萬6千多名患者,且有逐年增長的趨勢。

愈想愈不對勁的阿明,日前決定向本刊爆料。

本刊調查,發生如此重大的疏失,官方事後竟無任何懲處,而記者前往昆明防治中心詢問時,該中心竟以報導會有洩密疑慮為由,要求記者不要報導,後來才改口說一定會檢討及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針對AIDS感染者名單遭外洩,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祕書長張正學表示,1984年台灣發現第一起愛滋病例起,直到今年5月底,台灣愛滋感染者共有3萬6,000多名,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祕書長張正學說,愛滋感染者名單外洩,會讓這些人感覺自己像犯罪者。

張正學說,人類感染愛滋病就跟感染其他公告傳染病一樣,患者身分及個資依法當然需要受到保護,不能任意公布。

他強調,愛滋目前雖然無法完全治癒,但只要定期服用藥物即可控制病情,不會發病,「愛滋感染者名單外洩,會讓這些人感覺自己像犯罪者。

」張正學表示:「個人的資料如果可以輕易地在網路找到,而出處竟是來自政府部門,且又是愛滋感染者名單,無論是不小心外流還是其他方式,政府都要負很大的責任。

」 立法委員陳宜民認為愛滋感染者名單外洩,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解釋。

台灣愛滋防治權威、現任立委陳宜民表示,愛滋感染者7成是因共用針具而感染,有鑑於此,台灣才會在2006年7月於全國同步實施「減害計畫」,包括清潔針具計畫、替代療法、戒毒轉介、加強愛滋病患監測、治療與照護,以及個案追蹤與家人的諮商教育等各項配套措施,當時也確實有效抑制愛滋感染人數增加。

只是,讓陳宜民不解的是,若是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在執行「減害計畫」後,跟國外單位進行研究合作,要交換的資料也應該是減害計畫成效評估、研究內容,怎麼會把名單洩漏出去?他無奈地說:「民眾可以在國外的網站看到這樣的名單,愛滋感染者的所有個資完全洩漏,主管機關太不應該了,要好好解釋。

」 不少毒品施打者會共用針頭,提高感染愛滋病風險,許多地方設有針具回收筒。

(翻攝爆料公社)  公務員涉洩名單 觸刑法立法委員王育敏則表示,這件事對愛滋感染者的隱私是非常大的傷害,而且竟然在國外網站就能下載,一定要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名單外洩,這是很嚴重的個資外洩。

」 立法委員王育敏表示,愛滋感染者名單外洩,對愛滋感染者是很嚴重的傷害。

本刊調查,1990年政府公布《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就已明文規定,愛滋感染者的個資受到保障,2007年再修正法令名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就是強調患者隱私的重要。

律師張克西表示,愛滋感染者本來就受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保障,政府醫療部門對於感染者的名單本就應盡力保護,不能有任何疏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等也規範,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近年來致力保障愛滋感染者的權益。

張克西強調,若違反《個資法》第6條等規定,造成損害於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若洩漏名單者為公務員與國家政務、事務有關,還可能觸犯刑法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

政府訂定相關法令是為保障愛滋感染者的權益,如今,主管單位竟然帶頭違法,事後還想利用法令掩飾己過,相關單位不該視而不見,應立即主動調查,以杜絕相同錯誤一再發生。

 昆明防治中心小檔案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原為台北市立性病防治所,成立於1968年,為當時台北市唯一性病防治專責醫療機構,1988年起主要負責台北市性傳染病及愛滋病防治,2005年改制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直到2015年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再更名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持續提供性病及愛滋病照護門診、個案追蹤及研究發展。

更新時間|2018.06.1914:04鏡週刊加入追蹤訂閱下載 加入會員 鏡週刊訂閱制上線,讓有價的閱聽成就更多優質文章,並獻上無廣告的閱讀環境,讓您盡情享受15類會員專屬內容,誠摯邀請您 立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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