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乾哥是惡狼4】性侵案被害人羞忿致死判超重渣男竟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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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2020.09.0121:58【海陸乾哥是惡狼4】性侵案被害人羞忿致死判超重 渣男竟和人分享女友文|林俊宏 攝影|吳貞慧高院(圖)痛批阿勇犯後毫無悔意,還裝作若無其事,讓被害人家庭破碎,重判他5年6個月有期徒刑。
《刑法》第226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因致被害人羞忿輕生或意圖輕生而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相當重。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在2015年間和女友及邱姓男室友一起喝酒,邱姓室友向周男提出「交換性伴侶」提議,周竟同意讓邱和酒醉女友發生性關係,未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