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篇(四)—簽約後如何解除或修改契約?】(文:戴家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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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權,是指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得以使法律關係溯及既往消滅的事由,可以分為意定解除權與法定解除權。
意定解除權指基於雙方的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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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契約解除之法律效果 - 元照
契約得因解除權之行使或雙方合意解除而解除,解除權又可分為法定及約定解除權。我國民法債編通則第254條以下規定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法定 ...
- 2法源法律網-法學論著-法學期刊-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79 期 ...
論著名稱:, 契約解除、回復原狀與損害賠償義務(Rescission, Restoring to status ... 解除權行使之效果非契約自始無效,仍可維持契約解除前已發生之債務不履行 ...
- 3解除權|法律百科Legispedia
- 4民法§26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相關法條 ... 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除權消滅;因加工或改造,將所受領之給付物變其種類 ...
- 5民法第254~263條《契約解除權》-天秤座法律網
民法第254~263條《契約解除權》 ... 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