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篇(四)—簽約後如何解除或修改契約?】(文:戴家旭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一、解除權,是指法律關係成立後,發生得以使法律關係溯及既往消滅的事由,可以分為意定解除權與法定解除權。
意定解除權指基於雙方的約定( ...
回到首頁|聯絡我們
登錄帳號
使用者名稱:
Password:
Rememberme?
Passwordlost?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365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第257 條. 解除權之行使,未定有期間者,他方當事人得 ...
- 2解除權|法律百科Legispedia
- 3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88.11.4.簽見
一、按所謂契約之解除,係指當事人一方,因他方之契約不履行而行使解除權,使契約之效力溯及消滅,回復訂約以前狀態之意思表示;所謂契約之終止,係指繼續 ...
- 4契約解除之法律效果 - 元照
契約得因解除權之行使或雙方合意解除而解除,解除權又可分為法定及約定解除權。我國民法債編通則第254條以下規定給付不能、給付遲延法定 ...
- 5民法§26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相關法條 ... 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有毀損、滅失或其他情形不能返還者,解除權消滅;因加工或改造,將所受領之給付物變其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