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認定這7種「糾纏行為」不合法,最高可處3年徒刑- The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現正閱讀政院認定這7種「糾纏行為」不合法,最高可處3年徒刑2018/04/19,社會PhotoCredit:PROPatrikNygrenCCSA2.0 羊正鈺前關鍵評論網TheNewsLens編輯;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

看更多此作者文章...訂閱作者收藏本文(中央社)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遭跟蹤、騷擾的受害人可報警由警方介入調查,若查證屬實,且行為人經勸導不聽又重複再犯,最高可處3年徒刑與併科新台幣30萬元罰金。

去年世新大學發生學長追求跟蹤學妹五年,最後持刀刺傷學妹事件。
<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