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濫用職權罪-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錯誤及審判者的心證 - 澳門特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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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澳門《刑法典》第347條所規定及處罰的濫用職權罪所保護的法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威及信用當其公正無私及其服務的有效性受到影響時而受到損害。

打印全文 (譯本)      濫用職權罪   在審查證據方面的錯誤及審判者的心證 摘要   一、負責卷宗的法官基於緊急理由而提前讓證人作出證言,該等證言的轉錄並不損害在審判階段中的直接言詞和辯論,因為該等證言確實是可以被組成合議庭的其他法官評價。

  二、如果看不到在被證實的真相與文件的真相之間存在不一致性,那麼轉而被質疑的則是法院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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