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6-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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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兒少保護通報處理流程與機制
五、有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對兒少有下列行為者:對於6歲以下兒童 ... 有兒少法§ 56Ⅰ各款之情形.
- 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對於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依本法所為之各項 ... 第二項及第五十六條第五項之家庭寄養,其寄養條件、程序與受寄養家庭之 ...
- 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6-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56 條.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 ... 或交付適當之親屬、第三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
- 4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通報處理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一) 知悉或接獲通報後應先確認是否有本法第56 條第1 項各款情形,. 致兒少有「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 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 ...
- 5焦點新聞-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 的可能性很高,因此社會處將依兒少權法第56條先行緊急安置孩子,另外有關大伯的行為亦將依據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裁處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