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原標籤法律要求和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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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淺談國際食品標示管理規範
美國. 強制標示項目. • 品名. • 成分標示. • 食品添加物. • 淨含量. • 製造商、包裝商或經銷商名稱及地址. • 營養標示. • 原產地(國). • 過敏原標示.
- 2美國食品過敏原標示更清楚- 康健雜誌
從2006年1月1日起,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制定的「食物過敏原與消費者保護法案」生效,要求廠商,不論是美國本地製造或國外進口的 ...
- 3美國FDA 發佈食品過敏原標示豁免指引
美國FDA 於6 月18 日發佈食品過敏原標示指引,協助食品生產商申請過敏. 原豁免標示。根據2004 年《食品過敏原標示和消費者保護法》(The Food Allergen.
- 4美國FDA考慮要將芝麻列為食物過敏原標籤內- 每日頭條
據合眾國際社報導,依據美國2004年《食品過敏原標籤和消費者保護法》,包裝食品標籤上必須標明8種過敏原——花生、牛奶、堅果、雞蛋、小麥 ...
- 5常见问题:FDA是否将椰子视为过敏原? | Registrar
大约有3200万美国公民对食物过敏。作为回应,国会在2004年通过了《食品过敏原标识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FALCPA)》,要求食品标签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