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錯誤的法律觀念-王麗能律師@ 人生是為了完整而非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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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為了完整而非完美,努力愛神愛自己愛愛我的人,努力給予愛和接受愛 跳到主文 主動,被動,不如互動;愛人,被愛,不如相愛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pr05Thu200700:21 糾正錯誤的法律觀念-王麗能律師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第一則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第二則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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