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本國籍學生返台、外國學生、陸生來台就學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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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學生成績之採認,由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並審查學生成績之相關事宜。

外國學生來台就讀國中小學申請書(附件4). 學歷認證,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 新竹市本國籍學生返台、外國學生、陸生來台就學相關事宜 學生身分 問題狀態 受理單位 應附資料 成績處理 申請表格 本國籍 於大陸就讀本國備案學校 戶籍所在地學區之國民中、小學 1.入學申請表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家長私章(核章後歸還) 5.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 6.在學生: (1)轉學證明 (2)該教育階段歷年學期成績單 註:就讀於教育部備案之學校,其學歷與臺灣地區同級學校學歷相銜接,目前備案學校如下: (1)東莞臺商子弟學校; (2)華東臺商子女學校; (3)上海臺商子女學校。

1.成績可連貫:編入適當年級。

2.成績無法連貫:如其部分學科成績無法連貫時,得按學科辦理測驗,評定其成績之計算以補考或甄試之成績為準。

3.學生成績之採認,由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並審查學生成績之相關事宜。

  就讀大陸當地學校(含國際學校) 向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國民中、小學申請  ↓  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1.自大陸小學畢業,返臺升讀國中一年級: (1)入學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家長私章(核章後歸還) (5)畢業證書(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2.就讀大陸小學(國中),返臺繼續就讀同教育階級小學(國中): (1)入學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家長私章(核章後歸還) (5)該教育階段歷年學期成績單(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海基會驗證) 大陸國小學歷認證申請書(附件1-1、1-2) 本國籍 自國外(大陸地區以外)返台就學 向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國民中、小學申請       ↓  編入適當年級就讀 1.自國外小學畢業,返臺升讀國中一年級: (1)入學申請表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駐外單位檢驗之畢業證書正本  2.就讀國外小學(國中),返臺繼續就讀同教育階級小學(國中): (1)入學申請表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駐外單位檢驗之該教育階段歷年學期成績單歷年成績證明(如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1.成績可連貫:編入適當年級。

2.成績無法連貫:如其部分學科成績無法連貫時,得按學科辦理測驗,評定其成績之計算以補考或甄試之成績為準。

3.學生成績之採認,由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並審查學生成績之相關事宜。

國小學生國外返台就學申請書(附件2-1、 2-2) 國中學歷認證(所有國家)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1.學歷認證申請表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歷年成績證明(若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5.學歷證件 (1)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2)相關單位驗證資料: 1大陸:A.大陸公證處公證資料正本B.台灣海基會驗證資料正本 2大陸以外國家:駐外單位檢驗之畢業證書正本   大陸學歷認證申請書(附件3-1、3-2); 國外學歷認證申請書(附件3-3、3-4) 外國籍 申請就學 向住所附近之學校申請     ↓  經甄試核准註冊入學     ↓  學校列冊報市府備查 1.入學申請表 2.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影本 3.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外國學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若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1)申請入學國民小學一年級上學期者,得免附外國學校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 (2)除海外臺灣學校所發者外,應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駐外單位檢驗)相關規定辦理;成績單亦須經合法翻譯社翻譯,及駐外單位驗證 1.成績可連貫:編入適當年級。

2.成績無法連貫:如其部分學科成績無法連貫時,得按學科辦理測驗,評定其成績之計算以補考或甄試之成績為準。

3.學生成績之採認,由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並審查學生成績之相關事宜。

外國學生來台就讀國中小學申請書(附件4) 學歷認證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1.學歷認證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歷年成績證明(若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5.學歷證件 (1)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2)駐外單位檢驗之畢業證書正本   國外學歷認證申請書(附件5) 大陸籍 申請就學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 本府審核後函知居留證所在地之學區學校     ↓ 學校逕與該申請人聯繫就學事宜 1.入學申請書 2.中華民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3.申請人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4.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境證件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親子關係公證或證明文件) 6.歷年成績證明(若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7.學歷證件 (1)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2)大陸公證處公證資料正本 (3)台灣海基會驗證資料正本 1.成績可連貫:編入適當年級。

2.成績無法連貫:如其部分學科成績無法連貫時,得按學科辦理測驗,評定其成績之計算以補考或甄試之成績為準。

3.學生成績之採認,由學校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研議並審查學生成績之相關事宜。

大陸地區人民(未成年學生)申請在臺灣地區入學申請表(附件6) 學歷認證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管科) 1.學歷認證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或居留證(須設籍本市)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記錄(或護照影本) 4.歷年成績證明(若為外文,應經合法翻譯社翻譯成中文) 5.學歷證件 (1)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乙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 (2)大陸公證處公證資料正本 (3)台灣海基會驗證資料正本   國外學學歷認證申請書(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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