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業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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窯業用地可作何容許使用? A 一、窯業使用及其設施。

二、農作使用(包括牧草)。

三、養殖設施。

四、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五、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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