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家農地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取得特登繳納回饋金 - 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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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明訂2016年5月19日前農地既有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限期2年內申請納管、3年提改善計畫,10年內取得「特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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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政策
6000家農地違章工廠可就地合法,取得特登繳納回饋金,並需加裝光電板上下游記者林怡均·時事.政策·2021年05月10日Share
經濟部草案預告,農地違章工廠只要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業者可透過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劃設隔離綠帶,並繳納回饋金變更地目,便能讓低污染的農地工廠就地合法。
經濟部預估,全台三萬八千多家農地違章工廠中,約有六千家適用,最晚必須在2032年3月19日之前提出申請。
長期研究農地違章工廠政策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此法將成農地工廠的續命符,違章工廠所在農地變更地目後,便不再受到《工輔法》設定的20年落日期限,再加上光電板受發電期程20年的保障,更讓違章工廠永不落日。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經濟部草案僅是規定未登記工廠申請合法之條件,並非未登記工廠皆能就地合法,仍須符合多項條件:包含應於期限內申請納管並辦理用地變更、須留設隔離綠帶、應繳交農地變更回饋金,並應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符合再生能源政策,是正面改善農地違章工廠的進步措施。
蔡政府違章工廠政策跳票,《工輔法》讓農地工廠續命
2016年蔡英文總統就任後,曾高調宣示終結農地違章工廠亂象,將2016年5月20日設定為新增違章工廠拆除界線,5月20日後新增農地違章工廠「即報即拆」,5月19日之前的違章工廠則有條件輔導合法。
然而,2016年後新增違章工廠不減反增,地球公民基金會2020年7月比對製造業稅籍資訊,2016年5月20日至2019年底新增的未登記工廠至少有20406間,根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資料顯示,至去年6月30日為止,全台違章工廠實際執行查處的數量僅有157間,其中執行停止供電11間、停止供水供電1間,拆除者僅有1間。
201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明訂2016年5月19日前農地既有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限期2年內申請納管、3年提改善計畫,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一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便可進一步申請地目變更,但給予業者20年的緩衝空間。
經濟部草案讓6000家業者可就地合法
經濟部原訂去年9月要預告輔導低污染、未登記的工廠合法相關辦法,但直至今年5月7日才正式預告,為加快進程,相關辦法預告時縮短為30天。
預告中的《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說明,農地違章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要提出用地計畫書申請土地及建築物合法,最遲要在2023年3月19日以前提出申請,而為配合2025年太陽能光電20GW的設置目標,計畫必須包含在屋頂裝設太陽能板、設置隔離綠帶範圍。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說明,此辦法是依照《工輔法》所訂定的子法,適用對象為2016年5月19日前的違章工廠,工廠必須要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才能提出計畫、申請地目變更。
經濟部預估,全台3.8萬家非法工廠中,約有6千家可以適用。
繳納回饋金可將農地變更為「特定事業用地」
農地要變更為其他目地使用,必須依《農業發展條例》繳交當期公告土地現值50%回饋金,可分為四期繳交,第一期為用地變更之前,繳納應繳金額的1/4:第二期為用地計畫或開發許可核定後一年內,繳納應繳金額的1/4;第三期為用地計畫或開發許可核定後兩年內,繳納應繳金額的1/4;第四期為辦理工廠登記前全數繳交完畢。
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王玉真表示,回饋金繳納會成為農發基金,而業者要先符合工輔法才能就地合法,換言之,要先有特定工廠登記才可設置太陽能板,農地工廠已成既定事實,則輔導成為符合建管及公安的工廠才能納管。
農地違章工廠若變更地目後,可直接賣掉變現
針對該項草案,地球公民基金會憂心,此辦法會成為農地工廠的續命符,永無真正落日之時。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蔡佳昇認為,現行法令下,此草案確實讓520之前的違章工廠能夠就地合法,但關鍵在於違章工廠是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業者要取得特定工廠的登記則需要先自費改善消防及環保設備,費用對小規模業者來說有一定門檻,而有財力改善設備的業者則是「應要遷廠」的大規模業者。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吳沅諭說明,過去農地工廠的公安事件頻傳,不少消防人員還因違章工廠內部空間配置不當,在救災時失去性命,農地工廠多為鐵皮結構,能夠承載重量有限,真要加裝太陽能板恐有安全疑慮,此外,許多農地工廠業者其實已無營業之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只是在等就地合法之日,「因為變更地物、就地合法後,便可以直接賣掉變現。
」
「農地工廠一開始出現就是違反法規,不應因為變更地目而永不落日。
」蔡佳昇認為,此草案預告後,未來的落日措施仍要研擬,例如:農地工廠就地合法後,不可易主,並在工廠歇業後,地目仍要變回農業用地。
地球公民基金會:違法工廠應遷入合法或即將開發的工業區
吳沅諭表示,若為兼顧農地生產及經濟開發,現有違法工廠應遷入即將開發工業區或是合法的工廠區,就地合法雖是最快速,但卻是對地區長遠發展最無益的做法。
工廠散落在農地上,造成農地破碎,生產不利,吳沅諭指出,即便是工廠蓋在農一(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區第一類),仍可透過變更地目就地合法。
原先工輔法規範,農地上的違章工廠需於20年內完成納管、改善、繳交輔導金、登記及土地變更等程序,若無法完成工廠不得繼續經營,一旦土地變更,原先的20年落日條款便不再適用,但容許使用配套、管制內容及附加條件都沒看到,工廠的經營現況並不會改變,且會繼續存在。
吳沅諭認為,未來國土計畫會劃設近萬公頃的工業用地,經濟部卻不願擬定遷廠計畫或是輔導配套措施,且申請計畫最晚訂定在2032年,而太陽能板加裝後至少20年內工廠都會續存,「當初《工輔法》修訂是希望違法業者慢慢淘汰,現在看起來卻是永無落日之時。
」
經濟部將在兩週內舉辦三場說明會
針對環團提出質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表示,經濟部屬於訂定法規的中央主管機關,實際執法、會勘的是地方政府,例如:工廠是否在營運、農地工廠的建築物結構的安全評估等。
「我們相信地方政府會做好勘查。
」
經濟部將至6月7日,將於北部、中部、南部各辦理一場大型說明會,經濟部長王美花也將與會;審查辦法也要求業者須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面積不得低於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的50%,但有些工廠饋線不足、日照不足,建物結構也難以設置,在台電或太陽能產業公會評估無法裝置後,可免設。
(預告「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草案點此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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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則留言
農地農用阻礙了什麼科技發展?
就地合法竟成政府的德政?
果然,這般積非可成是的台灣奇特風景,不得贊嘆,佩服啊!
更,我聖賢書也白念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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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的人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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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甘厝開放農地政府可免費幫農民變更成任何地目轉賣,才算是真正的德政。
無良工廠將重將重汙染的水打入地下水層的事件跟彰化地區停用抽取地下水做飲用水有無關聯?政府怎會怎淪落到玩起這種拿命賭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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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就地合法。
接著,騎樓佔用合法,頂樓加蓋合法,河川地,水利地…..大家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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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合法成了無能政府的唯一管理手段了,非法清境民宿一樣,非法山林露營區一樣,非法農地工用也一樣,要不要山老鼠也來個就地合法呀?真是無能到一個極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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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這國家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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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跟本不愛台灣。
牠們只愛財、利和權。
從前主張的環保什麼的,當選之後全部拋到腦後。
説什麼不用核能不會缺電、馬政府藏電什麼的,都是騙人。
現在為了不要核能,用力燒煤,光電板蓋滿農地、山林、水面…..這才真是環境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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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守法的業者都是白痴???
民進黨促成農地工廠就地合法,永續污染周邊農地農產。
台灣癌症近年來持續攀升,民進黨真的功不可沒。
世世代代的污染台灣人民的健康,就只為了違法農地工廠這些業者來提供政治獻金嗎?這樣作值得嗎?
高官富商吃進口有機食品,平民百姓就活該吃農地工廠廢水來灌溉的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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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什麼都就地合法
不要再扯什麼歷史共業啦
花大把稅金在工業區設廠的人是白癡嗎?
下次選舉的口號我都想好了
撐香港!!!!!!棄中保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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