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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員表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屬於公訴罪,刑期比一般傷害案更重,「要給這個不肖子一點教訓」。

法律評析. 該案周姓男子喝醉酒後因不堪母親嘮叨,拿槍柄重擊母親頭 ... 送出 聯絡我們 首頁法律說新聞民事類 法律說新聞 民事類 家事類 刑事類 行政類 勞動類 非訟類 法律快訊 民事類家事類刑事類行政類勞動類非訟類法律快訊   周姓男子涉嫌揚言殺害母親後,挖洞掩埋「盡孝道」,氣得員警搬出最重的罪名,要給這個不肖兒一點教訓。

  不堪被母親嘮叨,周姓男子(28歲)喝酒後拿槍柄重擊母親頭部,還說要把她殺掉,但「顧及母子之情與母親養育之恩」,「會幫母親挖個洞埋進去,盡點孝道!」周母嚇得報警,承辦幹員斥責周不孝,訊後用刑責較重的「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這個不肖兒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沒有固定工作還欠下一屁股債的周經常喝得醉茫茫,讓母親(54歲)很生氣,日前他又喝得酩酊大醉,母親要他上進一點,「找點工作來做,把欠債還清,不要只會喝酒。

」   母親一番話讓周抓狂,衝進房間拿了把BB槍猛敲母親頭部,周母說兒子撂狠話要把她打死,還說打死她後,會挖個洞把她埋好,不會讓她在路上當孤魂野鬼,以「感念母親養育之恩,並盡為人子的孝道」,讓她聽了相當傷心。

  她擔心再遭兒子施暴,日前向警方報案,並聲請保護令。

員警聽了周母遭遇,義憤填膺指責周大逆不道,警訊後用「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周函送。

  幹員表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屬於公訴罪,刑期比一般傷害案更重,「要給這個不肖子一點教訓」。

法律評析   該案周姓男子喝醉酒後因不堪母親嘮叨,拿槍柄重擊母親頭部。

揚言:「顧及母子之情,與母親養育之恩,會幫母親挖個洞埋進去,盡點孝道。

不會讓母親在路上變成孤魂野鬼。

」      因為喝醉酒能預見其因酒品不佳而犯罪的話,為刑法第19條第3項的原因自由行為,仍然有所處罰。

該案周姓男子雖然拿槍重擊母親頭部,並揚言要殺害母親,但沒有繼續動手殺害,過程中沒有障礙介入,周姓男子也不再為任何犯罪行為,應非屬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犯。

     而涉犯刑法第280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ㄧ。

」所以依據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所規定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法官審酌陳姓被告所犯的情形之輕重,而依據刑法傷害罪的刑度,加重其刑至二分之ㄧ。

     而陳姓男子拿槍托重擊母親頭部之後,還聲稱:「顧及母子之情,與母親養育之恩,會幫母親挖個洞埋進去,盡點孝道。

不會讓母親在路上變成孤魂野鬼。

」此番言論,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對於傷害尊親血親尊親屬罪與恐嚇危安罪的部份,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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