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法院判處緩刑參年-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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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WORKS 首頁 /案例實績 /刑事案件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法院判處緩刑參年 案例實績 OURWORKS More.. 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 家事案件 全部顯示 年份(不限) 2021 2020 29 OCT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法院判處緩刑參年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8年審訴字第45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延伸文章資訊
- 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6 條.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 ...
- 2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
因為毒品的氾濫,使得毒品犯罪日益有增加的趨勢,不旦危害到國民的安全及 ... 意圖販賣、吸打之用,而持有嗎啡、海洛英等毒品者,處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3毒品持有公克數:調高調低都不對? —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 ...
關於以毒品持有量來定刑度,意義最重大的區分在於:區別基於自用而持有毒品,以及為了應供毒品給他人而持有毒品。前者盡量走除罪化、以 ...
- 4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法院判處緩刑參年- 正 ...
被告以一持續持有之行為,累積持有純質淨重均達20公克以上之第二、三級毒品,係以一行為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之持有第 ...
- 5立院三讀持有三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就有刑責| 政治| 重點 ...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將原本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就可處有期徒刑,調降為5公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