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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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 Facebook Line 列印 取得短網址 回上一頁 取得短網址 × 網址複製 關閉 複製 1.中華民國72年1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條例」,茲將「狂犬病」列為法定傳染病。

2.中華民國88年6月2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4274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傳染病防治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茲將「狂犬病」修正為第一類傳染病。

狂犬病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種急性病毒性腦脊髓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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