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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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二、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18 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確保學習扶助 ... 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 號21樓 承辦人:張宗文 電話:(02)29603456分機2757 傳真:(02)2968134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新北市林口區林口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國字第1102464726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四(11023113158_3_110D2543487-01.pdf) 主旨: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暨大專院校 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計畫辦理。

二、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即未具有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18 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以確保學習扶 助品質。

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以200人為限,國語領域60人、數學領 域110人,英語領域30人,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 止。

1、本市對學習扶助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 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有相關科系或學習扶助教學經驗者。

2、學校班級數60班以下,請至少薦派1位參加;60班以上,請至少薦派2位參加。

3、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二)辦理日期:111年2月7日(星期一)、8日(星期二)、9日 (星期三),共3天。

(三)辦理地點:本次研習以線上會議室方式辦理。

(四)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請至北新國小首頁「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 教師暨大專院校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專區」填寫表單 方式報名,不受理表單以外的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 止。

3、聯絡人:北新國小輔導處王依婷組長,電話:(02) 29189300分機674。

(五)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18小時研習證書。

三、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及講師公假方式辦 理;參加人員若為校內代理教師同意公假參與。

四、檢附本市新北市110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增能18 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1份。

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計畫.pdf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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