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字釋析- 夏老師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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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製作公文的主要依據-《文書處理手冊》為例,表示獻上動作時,均不用「呈」字,而改用「陳」字,例如:陳核、補陳、陳報、陳情、陳請、敬陳者、陳 ... Contents... udn網路城邦 夏老師的部落格 (到舊版) 夏老師是一位公文達人,樂於解答網友有關公文的問題!本人從事「文書作業」演講多年,如機關團體邀請本人前往有關「文書作業」相關報告,可先以電郵聯繫,我的電郵是:[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文章相簿訪客簿 呈字釋析 2014/02/1220:49 瀏覽32,819 迴響1 推薦2 引用0 呈字釋析new   呈,音「ㄔㄥˊ」,形聲字,從口,壬(挺)聲。

可作動詞,顯露、獻上之意,如:呈現、呈獻。

可作名詞,為公文的類別之一,舊時下級對上級的公文。

  民國17年,初定《公文程式條例》時,對「呈」的定義是:「五院對於國民政府,或各院所組織之機關對於各該院;及其他下級機關對於直轄上級機關,或人民對於公署有所陳請時用之。

」民國41年,修正為:「下級機關對於上級機關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民國62年,修正為:「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    從以上修正過程,「呈」使用範圍由繁而簡、由廣而狹。

依現行組織架構,會用到「呈」這種公文,除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總統府所屬機關外,其他中央及地方各機關都不再使用。

既然法律明文規定,「呈」限對總統使用,所有行政機關都應避用「呈」這個字,過去有「簽呈」一種公文,目前都已改為「簽」;如有表示獻上的動作時,亦不用「呈」字,而以「陳」字代替。

  按「呈」就是雙手捧著公文置於頭頂上,送給長官的意思;而「陳」則是雙手拿著公文,平行送給長官的意思;前者顯露上尊下卑的氣息,後者則比較符合民主時代潮流。

即以製作公文的主要依據-《文書處理手冊》為例,表示獻上動作時,均不用「呈」字,而改用「陳」字,例如:陳核、補陳、陳報、陳情、陳請、敬陳者、陳某某長官、敬陳、簽稿併陳、陳奉、陳判、陳送……等。

  實在不解,行政機關不用「呈」,而用「陳」,業已經歷40年,何以還有這麼多人提問相同問題? 回覆 推薦引用 有誰引用 我要引用 引用網址 列印 全站分類:知識學習| 檔案分享 自訂分類:公文用字 上一則:故字釋析下一則:吾爾渠三字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構樹 高普考國文不再考公文 涸轍枯魚 潮境公園 百合花 老宅困老人 1樓. 夏老師2014/03/2809:57 吳小姐說法正確!由於用FB回應,無法即時發現,且只能用「發表迴響」方式答復。

([email protected])   Sean Wu的意見非常珍貴,可以作為網友參考。

「呈」字僅對總統使用,規定在「公文程式條例」第2條,本人也感到須要修正,以符民主思潮;惟尚未修法前,還是要依法辦理。

另外,法律規定「公告」只是機關對民眾用,民間企業使用「公告」,就依法不合,本人也覺得須要修正。

(註:吳先生使用FB迴響,udn系統無法主動告知,須本人剛好看到這篇文章,才得以回復。

) 夏老師於2015/04/2222:24回覆 會員登入 += ※請計算輸入數字 送出迴響 加入好友 推薦部落格 訂閱關注 留言給他 夏老師 部落格推薦:177 等級:8 點閱人氣:5,999,920本日人氣:2,766 文章創作:840 相簿數:1 輸入關鍵字: 搜尋 prev 8月(4) 7月(5) 6月(6) 5月(6) 4月(4) 3月(5) 2月(5) 1月(6) 12月(6) 11月(5) 10月(5) 9月(5) 8月(5) 7月(6) 6月(5) 5月(5) 4月(5) 3月(5) 2月(5) 1月(6) 12月(6) 11月(4) 10月(5) 9月(4) 8月(6) 7月(6) 6月(5) 5月(5) 4月(5) 3月(5) 2月(6) 1月(4) 最新發表 最新回應 最新推薦 熱門瀏覽 熱門回應 熱門推薦 勘、堪、戡三字的用法 東京奧運的省思 微解封下的九份 低級錯誤 構樹 和平島 重修國文課 九份與焿子寮 茉莉花 涸轍枯魚 人算不如天算 愛の祈り 將心輕放,到蘭嶼走一趟(瑀璇) 當下廢除死刑之我見 早安,月亮 情書 搞笑的哈布 《心夏》 緣若不深不要強求 黃金榮景不再 黃色西瓜 RSS部落格聯播 ▲top 本部落格刊登之內容為作者個人自行提供上傳,不代表udn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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