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學生公共服務報名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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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平臺報名學生公共服務前,請先了解以下相關規則: ... 本館為公共圖書館,肩負社會教育的功能,為提升學生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培養多元 ...     請選擇您要服務的分館/民眾閱覽室: 請選擇服務單位 C01總館1樓(高中以上) C01總館兒童室(國中以上) C01總館小小外文世界(國中以上) C02總館3樓諮詢服務課 A11松山分館 A12民生分館 A13三民分館 A14中崙分館 A15啟明分館 B11永春分館 B12三興分館 B13六合分館 BOB福德智慧圖書館 C11道藩分館 C12大安分館 C21延吉民眾閱覽室 C22成功民眾閱覽室 C23龍安民眾閱覽室 D11中山分館 D12長安分館 D13大直分館 D21恆安民眾閱覽室 E11王貫英先生紀念圖書館 E12城中分館 F11延平分館 F12大同分館 F13建成分館 F21蘭州民眾閱覽室 G11龍山分館 G12東園分館 G13西園分館 G14萬華分館 G21柳鄉民眾閱覽室 H11景美分館(近萬隆站) H12木柵分館 H13永建分館 H14萬興分館 H15文山分館 H16力行分館 H17景新分館(近景美站) H22安康民眾閱覽室 H23萬芳民眾閱覽室 I11南港分館 I12舊莊分館 I21龍華民眾閱覽室 I22親子美育數位圖書館 J11內湖分館 J12東湖分館 J13西湖分館 J14西中分館 K11葫蘆堵分館 K12天母分館 K14李科永紀念圖書館 L11北投分館 L13石牌分館 L14清江分館 L15吉利分館 L21永明民眾閱覽室 L23秀山民眾閱覽室     使用本平臺報名學生公共服務前,請先了解以下相關規則: (一)以本人登記為原則。

(二)請自行確認服務分館/閱覽單位,可參考北市圖網頁之【服務據點】。

(三)一個月內限制預約3次(3個時段),每次以2至4小時為原則。

(四)每月1日開始開放登記下個月。

(五)執行公共服務報名後,請於24小時內至報名時所填寫之電子信箱收取電子郵件,並點選確認連結後才算報名成功,若於時限內未收到,請聯繫受理館維護自身權益。

(六)請自行保留該確認用之電子郵件,日後如需取消報名,請點選電子郵件上的取消連結,完成報名取消,惟不得於公共服務當日取消報名。

※本系統建議使用IE以外之瀏覽器瀏覽※           本館為公共圖書館,肩負社會教育的功能,為提升學生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培養多元價值觀,特提供學生回饋社區及社會的生活體驗,以配合學校教育特性,實施公共服務課程。

  公共服務項目: (一)閱覽區環境整理。

(二)圖書資料加工(磁條加工除外)。

(三)圖書資料上架、整架。

(四)文宣品整理、活動支援。

(五)其他。

  受理對象: 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在校學生。

  服務時數: 每次以2至4小時為原則,依各受理單位需求安排時段。

  服務公約: (一)遵守館內各項閱覽規定,不可大聲喧嘩。

(二)發揮細心及耐心,完成交付工作。

(三)維護學校校譽。

(四)認真工作、有效率、負責任。

(五)愛護圖書,保持書架整齊及環境清潔。

  認證: 公共服務結束後由受理單位於「公共服務紀錄卡」上蓋章並註記日期,若於當日無法認證者,由受理單位開具時數認證證明,學生日後可持時數認證證明至受理單位補登。

  獎懲辦法: (一)學生於服務期間表現優異者,函請學校表揚。

(二)學生於服務期間表現不良且不聽從館員指導者,得視實際情況終止該次公共服務、不予認證或發函通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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