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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   Q: 託運人交付250箱給運送人,貨至目的港後發現下述三種情形,請問該如何處理? 1.短少25箱 2.其中10箱包裝嚴重破損 3.其中20箱外表完好,但箱內件數有短少   A: 1. 短少25箱:提單寫明件數為250箱,承運人對欠交的25箱,應負賠償責任。

應該請出口地的倉庫提供進倉時的簽收單,以及請目的地提供拆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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