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百條與馬英九@ liautiamding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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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utiamding 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an04Fri200817:08 刑法一百條與馬英九 刑法一百條與馬英九1991年10月5日晚上,「一○○行動聯盟」的李鎮源院士、張忠謀、陳師孟、林山田等人,與馬英九、洪玉欽、宋楚瑜來來飯店十六樓進行秘密協商,馬英九明確反對廢除或修改刑法第一百條,他認為和平手段也可以製造內亂,譬如說元首被身邊一個親信蠱惑,進而出賣國家。

在他看來,任何人只要主張內亂,並可能影響總統決策,都算犯罪,應處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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