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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克拉克将其称为"服务性行业",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信、商业、金融、专业服务、行政管理、军队和律师业。

他将第三产业的产品比重与单位资本收入水平进行分析,认为 ... 导航切换 首页 新闻 要闻动态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政策 法律法规 行业法规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 政策集萃 试点 政策发布 政策解读 复制推广 经验交流 试点区域 在线培训 领域 文化贸易 技术贸易 服务外包 数字贸易 软件出口 中医药 会展业 国际货代 其他 地方 贸易动态 政策法规 统计数据 统计 国内 国际 研究 评论视点 行业状况 一带一路 热搜词 服贸会 服务贸易 数字贸易 5G 人工智能 新业态新模式 一带一路 热点动态 服务外包 当前位置: 首页>知识>基础知识 >正文    4."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异同   服务业必然应先谈及第三产业的问题,服务与第三产既有联系,也有差别。

从广义上看,服务也是生产,服务过程"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与服务的使用价值是一致的。

而服务业则是专门从事生产服务产品的行业和部门,也是广义的服务业。

我们这里研究和所指的服务业也是广义服务业。

   1935年,在新西兰奥塔哥大学任教的英国经济学家A.G.B.费希尔,经过对世界经济历史发展的考察,认识到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说法并不能完全涵盖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

于是在《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中,提出了一种人类生产活动的发展有三个阶段的产业分类方法。

克拉克依此创立"三次产业分类法",他把全部经济活动按劳动对象的加工顺序分为:第一次产业(Phmary Industy);第二次产业(SecondaryIndustry);第三次产业(TertiaryIndusty)。

其中,第一次产业是指对自然界本来存在的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第一产业以农业为主,包括畜牧业、旅游业、狞猎业、林业、渔业。

第二次产业是指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它以制造业为主,包括矿业。

第三次产业一般不直接创造物质资料,但却对第一次、第二次产业提供生产性作业和服务,以满足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在三次产业中,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都归于第三产业。

后来克拉克将其称为"服务性行业",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信、商业、金融、专业服务、行政管理、军队和律师业。

他将第三产业的产品比重与单位资本收入水平进行分析,认为单位资本收入水平越高,第一产业比重越小,第三产业比重越大。

从此,西方经济学界普遍接受"三次产业"分类法。

联合国的经济统计也基本上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法。

   世界银行及经合组织的分类方法在当前国际上比较通用。

主要区别是在对矿业、采掘业应该放在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中;建筑业、交通业、通信业及煤气、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是放在第三产业还是第二产业中;以及政府、军队、警察是否应该包括在第三产业内。

克拉克认为采掘业、矿业可划人第二产业,也可划入第一产业,建筑业可以划在第二产业。

日本将建筑业从第三产业中划出,同制造业、矿业列为第二产业。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将矿业列人第一产业。

库兹涅茨将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都列人第二产业,将房地产、家庭服务、政府纳入第三产业。

印度将矿业、采掘业列为第一产业,将建筑业、电力、煤气、自来水列入第二产业。

   克拉克认为凡是能带来收益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

所以,他在1957年修订《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时,便将第三次产业概念扩大,内容相当广泛,改称为服务性行业,除农业、制造业以外的所有行业部属服务业,包括行政管理、军队、律师、监狱等。

费希尔则把第三产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与生产较紧密的行业,另一类是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行业,包括商业、金融、饮食、旅游、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

美国经济学家奥佛尔在研究前苏联服务业时,将第三产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贸易、饮食服务业、金融业;另一类是包括公共行政、公共服务、私人服务、家庭服务和商业性服务。

   经济学家使用的服务业多是指以下行业部工(1)运输、仓储和通信业;(2)批发、零售、餐饮和饭店业;(3)金融、保险、房地产及其租赁业、商务服务业;(4)文化、体育、卫生福利、教育和生活服务业等;(5)公共服务业。

但不同的专家甚至同一专家在不同的场合对第三产业和服务业覆盖行业范围的界定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见表1-2)。

从表中可以看出,第三产业具体就是指交通业、通信业、贸易、服务业和政府部门,而在服务业范围中,有的人在第三产业中加了建筑业和公用设施,有的人从第三产业中剔除了交通业和通信业,有的人认为和第三产业的范围一致。

    各国因对三次产业划分有差异,因此,对第三产业包括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1985年4月,中国国家统计局借鉴国外通用的三次产业分类方法,从我国实际出发,对我国产业的范围分类如下: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力、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1992年11月6日至10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的初步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产业"行业分为24种,具体是:(1)交通运输业;(2)邮电通信业;(3)商业;(4)公共饮食业;(5)物资供销业;(6)仓储业;(7)地质勘察业;(8)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业;(9)市政公用事业;(10)居民服务业;(11)信息、咨询业,(记)卫生事业,(13)体育事业;(i4)社会福利事业;(15)教育事业;(16)文化教育事业;(17)广播电视事业;(18)科学研究事业;(19)综合技术服务事业;(20)农、林、牧、渔、水利业;(21)金融业;(22)保险业,(23)国家机关。

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4)其他。

鉴于第三产业包含的行业多、范围广,依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又将第三产业分为两大部门: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考虑到第三产业内部各行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国家统计局规定,在国内进行分析时,采用上述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计算第三产业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在与西方国家进行国际比较时,则按西方国家通用的计算范围,即采用上述四个层次计算第三产业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

   服务业是指专门从事生产服务产品(有形或无形)的行业和部门。

人们在叙述产业分类及范围时,有时使用"第三次产业",或简称"第三产业"和"三产"。

有时使用"服务业"或"服务性行业"的概念。

一般在叙述其他国家或经济学家的产业分类时,均按照他们本身的提法或分类,使用"第三产业",而在分析时一般使用"服务业"或"服务性行业"。

从其外延看,尽管我们这里所指的服务业是所有服务行业、服务部门,似乎与西方经济学家所划分的第三产业的外延几乎相同,即第三产业中的所有部门几乎全部可划入服务业的范畴。

如上述我国目前对第三产业部门及层次划分。

从这种意义上说,第三产业有时可理解为服务业。

但是"第三产业"并不等于"服务业"。

   "第三次产业"和"服务业"是从两个不同角度研究的行业概念,内涵有所差异,外延也不相同。

有人主张将建筑业及水电气供应划入第二产业,也有人主张将其划入第三产业。

其实这些行业生产过程和供应过程是有所区别的,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劳动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并不是服务劳动,它与一般商品生产劳动并无任何区别,从这种意义上说,应该将其划入第二产业。

但是,从供应过程看,供应过程中所消耗的劳动又是服务劳动。

从这种意义上看,它又可以划入第三产业。

即便一些被人们认为完全应该属于第二产业或制造业的许多产品或产业,劳动也并不是都可以划入服务业或服务劳动的。

又例如,在快餐店销售的汉堡包是服务的一部分,但是,在超级市场销售的汉堡包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

又如计算机出售给一个家庭时,它是制成品,但当它被租赁给一个公司时,它又被当做服务的一部分。

"第三产业"并不简单等于"服务业"。

   "服务业"这一概念比"第三次产业"更容易规范,因此更显科学。

"服务业"不仅在内涵上有规定性,外延上也有规定性,范围只是服务行业和服务部门,"第三次产业",难作质的规定,这就为第三产业的部门构成留下了随意归类的可能,各国对第三产业可以凭自已的看法划分统计。

克拉克修订其《经济进步的条件》时,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便改"第三产业"为"服务业",并坚持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业划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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