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不作為」視同虐待飼主最重可處2年徒刑重罰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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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惡意棄養、不餵食等「不作為」也納入虐待的範疇,未來若因此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 ... 回首頁 facebook LINE Twitter wechat微信 複製連結 | 手機版 | APP | 歷史活動 | 歷史專題| 會員中心 | 家外媒體 FB YouTube IG RSS weibo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動物保護法(民國87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立法於民國87年10月13日(非現行條文) 1998年10月13日 1998年11月4日 公布於民國87年11月4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8700224370 號令, 動物保護法(民國89...
- 2動物保護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 ...
- 3動物保護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增進動物福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4加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刑則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現今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動物的犯人最重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這些犯人跟本不痛不癢,而且過往案例也幾乎沒有一個虐待動物的人有判過該徒刑,大多是 ...
- 5什麼是動物保護法?愛護動物注意不要觸法! | 關懷生命協會
動物保護法(或簡稱動保法)的立法精神是「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1條),並且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第6條),依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