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27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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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EN. 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檢察目. 第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 ... 列印時間:110/04/2311:0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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