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人作保期限最長15年(銀行借貸權益) @ a4112 :: 痞客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為避免民眾「不小心」簽字幫朋友「作保」,就背負鉅額債務,銀行公會今天開會討論,未來將規定,銀行與民眾訂定的契約書應以宣告書方式宣讀,讓保證人 ... a4112 跳到主文 認真的做自己想做的 努力從錯誤.失敗中找尋再次出發的機會 部落格全站分類:不設分類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1/2CAFE' Feb23Thu201208:56 保人作保期限最長15年(銀行借貸權益) 為避免民眾「不小心」簽字幫朋友「作保」,就背負鉅額債務,銀行公會今天開會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超過保證期限,保證人還要承擔責任嗎? - 每日頭條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擔保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 ...
- 2人呆作保?錢不是我借的吶! 簡介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法律 ...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主債務人 ...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 ...
- 3連帶責任擔保人有期限嗎? - 冇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 ...
- 4保證人有無時效?-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 ... 8、就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不同意 ...
- 5民法§739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數人保證同一債務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連帶負保證責任。 ...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