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被帶走了!?淺論兒少法中的緊急安置 - TKB購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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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56條之規定。
於兒童有遭受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未受到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以及有 ...
一名父親急急忙忙跑來諮詢,他說自己的小孩被社工人員帶走已經離家八天,打電話給社工人員,社工人員只說如果不服可以寫狀子,這樣就可以把小孩帶回家。
但不懂法律的父親實在不知道該寫甚麼「狀子」,急著來找我們,想趕快把小孩帶回家。
於兒童有遭受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未受到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以及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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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兒童少年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是父母及國家社會共同的責任。 兒童少年應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規定: 兒童及少年 ...
- 2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指南 - 衛生福利部
利法及少年福利法合併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後,將保護對象擴. 大為十八歲 ... 空間,地方政府受理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如有第56 條情形者,也應分級為第1.
- 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6-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56 條.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 ... 或交付適當之親屬、第三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
- 4焦點新聞-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 的可能性很高,因此社會處將依兒少權法第56條先行緊急安置孩子,另外有關大伯的行為亦將依據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裁處親 ...
- 5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對於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團體依本法所為之各項 ... 第二項及第五十六條第五項之家庭寄養,其寄養條件、程序與受寄養家庭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