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從寵物登記及絕育論動物保護法執法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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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立法院-從寵物登記及絕育論動物保護法執法之研析
依據104年修訂的動保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育,但飼主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違者依動保法第27條處新臺幣5萬元 ...
- 2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最新消息-[免絕育及繁殖需求申報懶人包]毛孩 ...
動物保護法自104年起規定飼養特定寵物(指家犬貓)之飼主,應依法為牠完成「 ... 違反者將可依同法第2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 3動物保護法第27 條(100.06.29 版)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動物保護法( 民國100 年06 月29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2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 ...
- 4動物保護法§2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5動物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 ... 依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准許認領、認養之動物,不包括依第八條公告禁止飼養或 ... 第2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