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審判是不起訴處分的最後救濟(農委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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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除由自訴人自任原告,逕行向法院提起自訴以外,都要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實施偵查犯罪。
案件經過偵查程序,所掌握的證據都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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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323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件自訴人自訴被告等妨害自由等情,前經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核與第三百十五條所定不得再行自訴之情形相符,即應依第三百二 ...
- 2【高點法律專班】 - 高點法律網
免同一案件經不起訴復遭自訴之訴訟結果矛盾。而本規定所謂「開始偵查」,. 係指檢察官依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知有犯罪嫌疑而開始偵查者而言;.
- 3檢察官不起訴告訴人仍得聲請再議-天秤座法律網
開始刑事訴訟的方式有2種,可以選擇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告訴」,或由犯罪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訴」,例如詐騙集團的受害人可以向檢察官提起 ...
- 4法務部-法律問題
要旨:, 同一案件檢察官偵查終結所為不起訴處分,係在告訴人提起自訴之後,而在知有自訴之前者,檢察 ...
- 5《刑事訴訟法》 - 高點法律網
提起自訴後的告訴:通說認為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或為第243 條之請求(第324 條),此時應以第255. 條之其他法定理由為由為不起訴處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