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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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為原能會),為中華民國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成立於1955年,設有核能研究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輻射偵測中心,目前主要負責核能發電廠、核子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中華民國行政院二級中央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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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稱為原能會),為中華民國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成立於1955年,設有核能研究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輻射偵測中心,目前主要負責核能發電廠、核子設施及輻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AtomicEnergyCouncil,ExecutiveYuan(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徽基礎資訊機關類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所屬部門行政院員額271人(本部)年度預算額新臺幣5.69億(105年度)授權法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主要官員主任委員謝曉星副主任委員張靜文(政務)、劉文忠(常務)主任秘書王重德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任期無任期保障組織編制內部單位5處、3室附屬機關1所、1管理局、1中心任務編組9個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55年5月31日聯絡資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旗地址 中華民國(臺灣)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電話+886282317919網站www.aec.gov.tw備註未來將降編為直屬行政院的「核能安全委員會」(三級獨立機關)
目次
1沿革
2歷任首長
3組織
3.1行政業務單位
3.2所屬機構
3.3基金、委員會
4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規劃
4.1行政業務單位
4.2所屬機構
4.3基金、委員會
4.4行政法人
5參考文獻
6外部連結
沿革編輯
1954年聯合國大會第九屆常會審議美國提出「國際合作發展原子能和平用途」後,12月外交部建議行政院設立原子能研究機構,並參加國際原子能會議。
1955年5月31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成立,但相關業務由教育部科學教育委員會辦理,主任委員由教育部部長兼任。
1955年8月第一屆國際原子能和平用途會議召開後,原能會修正組織規程,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院長聘任,置常務委員5至7人、專任臨時人員4人。
之後原能會再修正組織規程,分設3組(計畫組、技術組、總務組),置組主任3人、專門委員2人、專員4人、薦任主計員1人、秘書1人、委任辦事員2人、雇員2人,總員額為26人。
1968年5月9日,總統令公布《原子能法》,規定設置原子能委員會。
1970年12月3日,總統令公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原能會成為依法設置之機關,主委改為專任,總員額為專任41至55人、兼任9至13人。
1979年7月27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公布,原能會完成設置綜合計畫處、核能管制處、輻射防護處、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及六個專門委員會,另有核能研究所、臺灣輻射偵測工作站及放射性待處理物料管理處等三個附屬單位。
1992年11月23日,原能會增設核能技術處。
1996年1月26日,放射性待處理物料管理處改制為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7月17日,臺灣輻射偵測工作站改制為輻射偵測中心。
2003年7月10日,原能會舟山路舊址由國立台灣大學接收,成為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系館。
2010年2月3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確定裁撤原能會。
2017年,原能會會徽改為紅黃藍綠四色原子環繞圖加黑色「原子能」與「AEC」字樣。
未來原能會將裁編為直屬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
[1]歷任首長編輯
前四任原能會主委由教育部長兼任。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1
張其昀
中國國民黨
1955年6月2日
1958年7月
2
梅貽琦
中國國民黨
1958年7月
1962年5月19日
代理
李熙謀
1962年6月7日
1963年2月27日
3
黃季陸
中國國民黨
1963年2月28日
1966年4月19日
4
閻振興
中國國民黨
1966年4月20日
1971年12月5日
5
錢思亮
中國國民黨
1971年12月6日
1981年7月9日
6
閻振興
中國國民黨
1981年7月10日
1990年6月1日
7
許翼雲
1990年6月2日
1996年6月9日
8
胡錦標
1996年6月10日
2000年5月19日
9
夏德鈺
2000年5月20日
2001年3月6日
10
胡錦標
2001年3月7日
2002年1月31日
11
歐陽敏盛
民主進步黨
2002年2月1日
2007年5月20日
12
蘇獻章
2007年5月21日
2008年5月19日
13
蔡春鴻
無黨籍
2008年5月20日
2016年1月31日
14
周源卿
2016年2月1日
2016年5月19日
15
謝曉星
無黨籍
2016年5月20日
現任
組織編輯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2人)
主任秘書行政業務單位編輯
綜合計畫處
核能管制處
輻射防護處
核能技術處
秘書處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所屬機構編輯
核能研究所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輻射偵測中心基金、委員會編輯
基金管理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常設委員會原子能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委員會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
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
游離輻射安全諮詢會
放射性物料安全諮詢會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
法規委員會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非常設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
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規劃編輯
未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將裁編,改制為直屬行政院之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行政院人事總處於2022年5月5日公布最新方案如下[2]: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2人)
主任秘書
委員3-5人(任期3年得連任一次,政黨比例為1/2)行政業務單位編輯
綜合計畫處
核能管制處
輻射防護處
核能技術處
秘書處
人事室
主計室
政風室所屬機構編輯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輻射偵測中心基金、委員會編輯
基金管理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常設委員會原子能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委員會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
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
游離輻射安全諮詢會
放射性物料安全諮詢會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
法規委員會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非常設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
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行政法人編輯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參考文獻編輯
^本院擬撤回520前送請立法院審議尚未進行審查之法案,2016-6-23.[2016-06-26].(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4).
^【更新】台灣行政院5/5通過修法6部會組改:環保署、農委會升格為部 原能會改制核安會.台灣英文新聞.2022-05-05.
外部連結編輯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官方網站(繁體中文)(英文)
輻務小站的Facebook專頁
YouTube上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頻道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Flickr上的頁面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oldid=71524087」
延伸文章資訊
- 1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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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條例依原子能法第三條規定制定之。 ... 本會對於公私立原子能教學、研究及應用機構,有監督之責。 ... 本會設左列各處:. 一、綜合計畫處。 二、核能管制處。 三、輻射防護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