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新生暨轉學生入學服務網 -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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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學、退學、保留入學資格   ※休學 【法令依據】:本校學則第41條至第47條。

【法令摘述】 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須於完成註冊手續後,始得申請休學。

(第41條) 學生休學,以學期或學年為期,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第43條) 【申請休學小叮嚀】 於開學前欲辦理休學手續者,請勿繳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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