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行政区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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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版圖遼闊,覆蓋民族眾多,在行政区划上「因時順地、變通斟酌」。

大體上,清朝在漢地實行行省制,在東北地區和新疆實行軍府制,在蒙古實行盟旗制,在西藏遵循元朝 ... 清朝行政區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全國行政區劃示意圖 清朝版圖遼闊,覆蓋民族眾多,在行政區劃上「因時順地、變通斟酌」[1]。

大體上,清朝在漢地實行行省制,在東北地區和新疆實行軍府制,在蒙古實行盟旗制,在西藏遵循元朝以來的行政區劃設置宗。

清末,在列強蠶食鯨吞的形勢下,邊疆各地依靠舊有的行政體制已無法維持有效的統治。

光緒年間,新疆、奉天、吉林、黑龍江相繼建省,實行與漢地相同的行政體制。

蒙古、西藏、海南也有建省之議,但在清朝滅亡之前未能實行。

目次 1疆域 2沿革 2.1漢地 2.1.1行省 2.1.2衝繁疲難 2.1.3土司 2.2東三省 2.3藩部 2.3.1蒙古 2.3.2青海 2.3.3西藏 2.3.4新疆 3藩屬國 4領土變遷 4.1領土獲取 4.2領土失去 5與領土相關的條約 6參見 7註釋 8參考文獻 8.1書籍 疆域[編輯]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之後的清朝疆域:北起蒙古唐努烏梁海地區及西伯利亞,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萬里長沙、曾母暗沙」(今南海諸島),西南達西藏的達旺地區、雲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區等緬甸北部,西盡帕米爾高原地區,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亞的巴爾喀什湖,東北抵外興安嶺,包括庫頁島,東南包括臺灣、澎湖群島。

清朝最大國土面積高達1,300多萬平方公里,在中國歷代為第二,僅次於元代[註1],並保持了一百多年。

晚清國土面積縮減至約1,107萬平方公里,不過還是英俄之外的世界第三大國,即使之後經歷了20世紀初期的動亂,到今天來看,繼承的現代中國仍能排上世界第三大國,清朝南征北討所獲得國土之遼闊,由此可以想見。

沿革[編輯] 漢地[編輯] 清代山海關以內、長城以南的漢族地區被稱為「漢地」、「關內」或「內地」。

漢地的行政區劃承襲明代「省—府(州)—縣」的層級體制。

一級政區為布政使司,通稱「行省」或「省」。

二級政區為府、直隸州。

府管轄的州(散州、屬州)不再領縣,形成了單式的三級制。

清代初年,原為臨時差官的巡撫取代布政使,成為一省的長官。

在一些民族雜居之處及戰略要地,設置了新型政區「廳」,分為省直轄的直隸廳和府轄的散廳。

少數直隸廳下轄縣。

明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派出的差官「道員」,在清代也保留下來。

道員的統轄區域是「道」,介於省與府之間,有分巡道、分守道、糧儲道、鹽法道、兵備道等名目。

清初的道並不是行政區,道員亦無品級。

乾隆以後,定道員秩品為正四品,分巡道、分守道的職權也漸趨一致。

有的道下直接領縣。

有人認為清末的道實際上已成為省、府之間的行政區劃[2]。

清代漢地政區的層級關係為:         布政使司(省、行省)                             道                                                                 直隸州     府     直隸廳                                               縣     散州     散廳  行省[編輯] 在行省設置方面,基本沿襲明代所置的兩京與十三布政使司,即南北二京及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湖廣、四川、雲南、貴州。

順治元年(1644年)定鼎北京,以盛京為留都[3]。

二年(1645年)改北直隸為直隸省,改南直隸為江南省。

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廣為湖北、湖南二省。

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正式分為江蘇、安徽二省。

康熙七年,陝西省(此時陝西省不僅包括今日陝西省,亦包括甘肅省)正式分為陝西、甘肅二省,自此形成了「漢地十八省」的格局。

直隸省 江蘇省 安徽省 山西省 山東省 河南省 陝西省 甘肅省 浙江省 江西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四川省 福建省 廣東省 廣西省 雲南省 貴州省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明鄭末代國主鄭克塽向清朝將領施琅投降,原隸屬明鄭的大員地區併入福建省,隸屬於臺廈道。

光緒十一年(1885年),分福建省臺灣府置臺灣省。

兩年後正式建省,稱「福建臺灣省」。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因甲午戰爭戰敗,臺灣省被割讓予日本,遂被廢除。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1月),分江蘇江寧、淮安、揚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隸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

此後至清末,內地仍為十八省,與東三省、新疆省合為二十二省。

衝繁疲難[編輯] 清代的府、州、廳、縣,按照「衝、繁、疲、難」的考語分為不同等次。

考語字數越多,地位就越重要。

一般以四字俱全者為「最要缺」,三字者(衝繁難、衝疲難、繁疲難)為「要缺」,二字者(衝繁、繁難、繁疲、疲難、衝難、衝疲)為「中缺」、一字或無字者為「簡缺」[4]。

衝:地當孔道者為衝 繁:政務紛紜者為繁 疲:賦多逋欠者為疲 難:民刁俗悍,命盜案多者為難 土司[編輯] 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肅等省設有土司,分為宣慰司、宣撫司、招討司、安撫司和長官司(長官為武職),與土府、土州、土縣(長官為文職)。

土司的長官以當地各族頭人充任,可以世襲,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頒給印信,歸所在地方之督撫、駐紮大臣管轄。

宣慰等司的長官隸屬於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隸屬於吏部[5]。

雍正年間,雲南、貴州、廣西等省的土司開始改行流官制,史稱改土歸流。

光緒、宣統之際,趙爾豐出任川滇邊務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東部的宗也開始改土歸流。

東三省[編輯] 東北為清朝龍興之地。

順治年間入關後,以駐防八旗留守盛京瀋陽。

康熙至乾隆年間,逐漸形成三個將軍轄區:盛京(奉天)、吉林、黑龍江,地位異於內地之行省。

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

副都統下有總管統領各旗。

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關內。

居於黑龍江、嫩江中上游的巴爾虎、達斡爾、索倫(鄂溫克)、鄂倫春、錫伯等族,編入八旗,由布特哈總管、呼倫貝爾總管管轄。

黑龍江、烏蘇里江下游及庫頁島的赫哲、費雅喀、庫頁、奇楞等漁獵部落則分設姓長、鄉長,由三姓副都統管轄。

盛京,由盛京將軍統轄 奉天府/盛京副都統 錦州府/錦州副都統 熊岳副都統 金州副都統 興京副都統 吉林,由吉林將軍統轄 寧古塔副都統 伯都訥副都統 三姓副都統 吉林副都統 阿勒楚喀副都統 拉林副都統 琿春副都統 黑龍江,由黑龍江將軍統轄 黑龍江副都統 墨爾根副都統 齊齊哈爾副都統 布特哈副都統 呼蘭副都統 呼倫貝爾副都統 通肯副都統 光緒末年的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之役與日俄戰爭嚴重動搖了清朝在東北地區的統治,迫使其廢除滿洲的旗民分治制度,設立行省。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廢除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將軍衙門,改設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隨後裁撤各城副都統、總管,改為府、廳、州、縣。

宣統三年(1911年),奉天省領八府、八廳、六州、三十三縣;吉林省領十一府、一州、五廳、十八縣;黑龍江省領七府、六廳、一州、七縣[6]。

藩部[編輯] 清代蒙古、西藏、青海、新疆與黑龍江布特哈(達呼爾、索倫、鄂倫春等族)被稱為藩部,由理藩院管理。

蒙古[編輯] 主條目:清代蒙古 更詳盡的列表見清代蒙古盟部旗列表 明清之際,蒙古分為眾多部落(蒙古語稱為「艾馬克」),部落首領為「部長」(鄂拓克)或「汗」。

清太宗時,依照滿洲八旗的組織形式,將蒙古各部落編為旗,完成建旗劃界後,因各旗牧地固定,「旗」成為蒙古地區的基本行政單位,其長官為扎薩克或總管。

旗下設「佐」(蘇木),相當於鄉。

自此蒙古各部落被納入統一的行政體系之中。

在地域上,蒙古地區大致分為察哈爾、內蒙古、西套蒙古、外蒙古(包括土謝圖汗部、賽音諾顏部、車臣汗部、札薩克圖汗部)、科布多與唐努烏梁海。

清代蒙古又分為內屬蒙古與外藩蒙古。

內屬蒙古包括察哈爾、歸化城土默特、唐努烏梁海、阿爾泰烏梁海等部,各旗由朝廷派遣官員(一般為總管)治理,與內地的州、縣無異。

外藩蒙古各旗則由當地的世襲札薩克管理,處於半自治狀態。

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為一盟,設正、副盟長,掌管會盟事宜,對各旗札薩克進行監管。

清代的盟是監察機構,並不能視為一級政區。

外藩蒙古又按其歸附清朝的先後分為內札薩克蒙古與外札薩克蒙古。

內札薩克蒙古又被稱為內蒙古,於天命至康熙初年陸續歸附清朝。

乾隆以後定為二十四部,共四十九旗,設六盟。

內札薩克各旗不但政治地位很高,還保留了一定的兵權。

康熙中期以後歸附清朝的各部落稱為外札薩克蒙古,包括漠北的喀爾喀四部、西套蒙古二旗、青海蒙古各部、科布多各札薩克旗、新疆舊土爾扈特部及中路和碩特部。

外札薩克各旗無兵權,隸屬於當地的將軍、都統、駐紮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

其中喀爾喀四部後來演變為外蒙古。

青海[編輯] 主條目:西寧辦事大臣和清代青海 清代的青海不包括今西寧、海東、黃南以及青海省邊緣的部分地區。

統轄青海地方的官員為西寧辦事大臣,常駐西寧(屬甘肅省)。

青海大致以黃河為界,分為青海蒙古和玉樹等四十族土司。

黃河以北主要為蒙古人,有和碩特、輝特、綽羅斯(準噶爾)、土爾扈特、喀爾喀五大部落。

雍正三年(1725年),編青海蒙古為二十七旗,後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寧辦事大臣主持會盟。

另有察漢諾門罕牧地,實際上單獨為一喇嘛旗。

道光三年(1823年),分黃河以北二十四旗為左、右翼二盟,每盟設正、副盟長各一人。

黃河以南主要為藏人,設有四十個土司,其中以玉樹土司最大,故稱玉樹等四十族土司。

土司以下有土千戶、土百戶。

嘉慶、道光年間,藏人不斷越過黃河向北遷徙,形成了環青海湖一帶的環海八族。

西藏[編輯] 主條目:駐藏大臣和清朝治藏歷史 西藏在清代又稱「唐古忒」、「圖伯特」,分為衛、喀木(康)、藏、阿里四部,以及霍爾三十九族地區。

西藏地方的行政長官為駐藏大臣,駐喇薩,會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辦理藏內政務。

其政令由噶廈(西藏官府)執行。

西藏的基層政區是宗,大致相當於內地的縣,但規模很小。

一些貴族、寺廟的莊園領地稱為「谿卡」,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

宗的長官為「宗本」,谿的長官為「谿堆」,一般由噶廈委派,也有的由特定寺廟委任。

後藏札什倫布附近的幾個宗,由班禪直接管理。

今那曲地區、昌都地區北部的各部落統稱霍爾三十九族,簡稱三十九族,為蒙古人後裔,由駐藏大臣的屬員夷情章京管轄。

駐紮於達木(今當雄)的達木蒙古八旗,每旗設一佐領,不設總管,直屬於駐藏大臣。

新疆[編輯] 主條目:準噶爾部、回部和清朝治疆歷史 清代新疆分為天山北路的準部和天山南路的回部,統屬於伊犁將軍。

其中的蒙古遊牧地區實行盟旗制。

維吾爾、布魯特、塔吉克等族地區則實行伯克制。

蒙古舊土爾扈特部與中路和碩特部設立旗、盟:舊土爾扈特部為南北東西四路烏訥恩素珠克圖盟,和碩特部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

凖部地方設烏魯木齊都統,統轄烏魯木齊(迪化州)、庫爾喀喇烏蘇、吐魯番、哈密、古城、巴里坤(鎮西府)等城。

其中迪化州、鎮西府由新疆與甘肅省雙重管轄。

塔爾巴哈臺由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管轄。

伊犁及其以西地方由伊犁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管理。

回部設總理回疆事務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統轄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阿克蘇、烏什、庫車、喀喇沙爾等城。

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實行與內地相同的府、廳、州、縣體制。

新疆建省前的區域劃分 將軍 都統、參贊大臣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轄區 伊犁將軍 伊犁參贊大臣 伊犁領隊大臣(五員)[7] 伊犁 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 塔爾巴哈臺領隊大臣(兩員)[8] 塔爾巴哈臺 烏魯木齊都統 烏魯木齊副都統(烏魯木齊領隊大臣) 烏魯木齊(迪化州) 哈密辦事大臣[9] 哈密 吐魯番領隊大臣 吐魯番 巴里坤領隊大臣 巴里坤(鎮西府) 古城領隊大臣 古城 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 庫爾喀喇烏蘇 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9]) 直轄 喀什噶爾 英吉沙爾領隊大臣 英吉沙爾 葉爾羌辦事大臣[9] 葉爾羌 和闐辦事大臣[9] 和闐 阿克蘇辦事大臣 阿克蘇 烏什辦事大臣 烏什 庫車辦事大臣 庫車 喀喇沙爾辦事大臣 喀喇沙爾 藩屬國[編輯] 清朝共計有過大約19個藩屬國(非同時期)[10]: 地區 今屬於 開始年份 結束年份 備註 朝鮮 韓國,朝鮮 1636年 1895年 1636年,後金攻佔朝鮮全境,朝鮮國王李倧投降,改向後金朝貢,成為清朝的附屬國。

1895年4月,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簽訂《馬關條約》,日本控制下的朝鮮政府宣佈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琉球 日本沖繩縣 1652年 1879年 後明被後金所滅,1652年琉球也便成了清朝的屬國。

同時是日本薩摩藩、江戶幕府朝貢屬國,兩屬地位1879年,日本在兩次琉球處分後吞併琉球王國並設為沖繩縣,琉球國自此正式滅亡,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暹羅 泰國 1652年 1851年 清史稿記載:「順治九年(1652年)十二月,暹羅遣使請貢,並換給印、敕、勘合,允之。

自是奉貢不絕。

」咸豐元年(1851年),太平天國起事,路截暹羅進貢使者,暹羅王怒,便不再向清朝進貢。

安南 越南 1660年 1885年 順治十七年(1660年)正式歸化於清朝。

1885年中法越南戰爭中國戰勝,但在6月簽訂了《中法新約》,放棄了對越南的宗主權,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南掌 寮國 1730年 1893年 清雍正八年(1730年),位居今寮國北部而與中國接壤的琅勃拉邦王國來貢,清室仍以「南掌」稱之。

有清一代,南掌實指琅勃拉邦王國,而非原來的瀾滄王國。

1893年寮國被法國殖民者佔領成為法國的保護國,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緬甸 緬甸 1769年 1886年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開始來貢。

光緒十二年(1886年),三次英緬戰爭後中國被迫與英國簽訂《中英緬甸條約》,放棄緬甸宗主國地位,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廓爾喀 尼泊爾 1791年 1908年 1791年廓爾喀第二次入侵西藏失敗(乾隆十全武功最後一件)後開始向清朝每五年朝貢一次。

1908年尼泊爾徹底被英國控制,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廓爾喀是清朝最後一個藩屬國。

哲孟雄 印度錫金邦 1791年 1861年 即錫金王國。

1861年成為英國保護國,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浩罕 哈薩克南部 1876年 1876年被俄羅斯帝國吞併,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烏茲別克東部 塔吉克部分 吉爾吉斯部分 哈薩克 哈薩克斯坦 1847年 1847年哈薩克汗國最後一位可汗克涅薩熱因內賊的出賣壯烈犧牲,哈薩克汗國覆滅,終止與清朝的宗藩關係。

安集延 烏茲別克斯坦東部 永樂八年(1410年)始隨哈烈使臣至明朝朝貢,明朝滅亡後向清朝進貢。

坎巨提 巴基斯坦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的罕薩山谷一帶 1761年 1892年 1761年起坎巨提成為清朝的朝貢國。

1891年,坎巨提被英國軍隊佔領,次年成為英屬印度的一個土邦,即「棍雜土邦」,但仍保持中國的屬國地位。

1892年,中英達成共識,清廷承認坎巨提為「兩屬之國」。

中華民國成立後,坎巨提停止向中國進貢。

蘇祿國 菲律賓蘇祿群島 1726年 1885年 清史稿記載:「雍正四年(1726年),蘇祿國王毋漢未母拉律林遣使奉表,貢方物。

定期五年一貢,貢道由福建。

」1885年,英國西班牙和德國簽訂了1885年馬德里議定書(MadridProtocolof1885),承認西班牙在蘇祿群島的主權。

屬國在列強勢力開始進入遠東後盡數獨立出清朝或是遭列強佔領;中亞的屬國先後被俄羅斯帝國佔領,南亞的屬國及緬甸則成為大英帝國的保護國,安南、南掌則成為法國的保護國,而暹羅後也脫離屬國;東亞部份,琉球被日本占領;朝鮮則在甲午戰爭後宣布獨立為大韓帝國。

領土變遷[編輯] 領土獲取[編輯] 參見:後金、入關戰爭和清准戰爭 領土失去[編輯] 參見:沙俄和蘇聯割占中國領土列表和七子之歌 註:本表以各地區首次被割讓之時間順序排列。

本表僅列出在清朝時開始的領土變遷,民國及之後開始的變遷(如黑瞎子島[註2])不列入在內。

若清朝開始的領土變遷在之後的朝代中亦有變遷,僅列出截止最後與清朝繼承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變遷。

如香港、澳門主權移交列入於內,而外東北割讓予帝俄後不再追蹤(因之後此地不再與中國有關聯)。

另外兩岸皆知的歷史事件,比如1949年大陸地區政權變遷(三大戰役、國府遷臺等等)亦不列入於內。

地區 今屬於 事件日期 獲取方 事件 類型 備註 道光年間 香港島 香港特區香港島全境 1841年 大英帝國 《南京條約》 割讓 1841-1941割讓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島原屬廣東省寶安縣,乃英屬香港之最初部分。

1941年 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主權移交 主權移交 咸豐年間 黑龍江以北 俄羅斯阿穆爾州大部分地區 1858年 沙皇俄國 《璦琿條約》 割讓 原清朝黑龍江省北部,清朝吉林省北部。

北界為外興安嶺,清朝與沙皇俄國原本最東段的邊界。

包括廟街。

不包括黑瞎子島[註2],江東六十四屯(包括海蘭泡,1900年俄佔,見後)。

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部分 俄羅斯猶太自治州 九龍 香港特區九龍全境,以及昂船洲 1860年 大英帝國 《北京條約》 割讓 1860-1941割讓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九龍原屬廣東省寶安縣,乃英屬香港之拓展。

包括昂船洲,昂船洲原為九龍半島西面的島嶼,但經過1995年填海後已與九龍半島連成一片,成為當中一部份。

1941年 大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主權移交 主權移交 烏蘇里江以東 俄羅斯濱海邊疆區全境 1860年 沙皇俄國 《中俄北京條約》 割讓 原清朝吉林省大部分。

包括海參崴,雙城子,伯力以及庫頁島。

不包括黑瞎子島[註2]以及俄羅斯薩哈林州之南千島群島。

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部分 俄羅斯薩哈林州之庫頁島 同治年間 外西北 哈薩克斯坦部分地區 1864年 沙皇俄國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 割讓 包括哈薩克斯坦最大城市兼前首都阿拉木圖。

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爾喀什湖等湖泊也位於這一地區。

吉爾吉斯斯坦部分地區 塔吉克斯坦部分地區 土庫曼斯坦部分地區 烏茲別克斯坦部分地區 光緒年間 澳門 澳門特區全境 1887年 葡萄牙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租借 1557年葡萄牙人向明朝租借,直至1887年,葡萄牙與清朝簽訂有效期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999年12月20日葡萄牙將澳門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99年12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門主權移交 主權移交 台灣 台灣島全境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1895年4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馬關條約》 割讓 包括今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絕大部分領土,但不包括金門馬祖地區以及東沙群島等南海島嶼。

1895年,清政府因在甲午戰爭戰敗,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臺灣割讓。

1945年,日本投降,喪失臺灣的主權,中華民國國府遷台並統治至今。

澎湖群島全境 1945年9月2日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關東州(旅順,大連) 遼寧省大連市南部 1895年4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馬關條約》 割讓 1895日佔,1895-1898清朝收回,1898-1905俄佔,1905-1945再次日佔,1945-1955蘇佔,1955年收回。

1895年4月17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馬關條約》割讓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

6日後,俄羅斯、德國與法國以提供「友善勸告」為藉口,使日本把遼東半島交還給大清帝國(三國干涉還遼)。

1898年3月27日,帝俄以三國干涉還遼有功,迫使清政府與之簽訂了《旅大租地條約》,租借該地,並將旅順港改為亞瑟港,大連改為達里尼。

1904年日俄戰爭,次年日軍奪取該地,並改回兩地原名。

1945年,二戰日本戰敗,根據雅爾達協定,旅順港由蘇聯占用。

1954年,赫魯曉夫訪華,提出歸還此地,翌年,蘇聯將旅順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關東」乃「山海關以東」,與日本關東地區無關。

包括今大連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金州區以及長海縣。

不包括瓦房店市、普蘭店區和莊河市。

1895年4月23日 清朝 三國干涉還遼 主權移交 1898年3月27日 沙皇俄國 《旅大租地條約》 租借 1905年 大日本帝國 《樸茨茅斯和約》 佔領 1945年 蘇聯 二戰日本戰敗雅爾達協定 佔領 195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 赫魯曉夫1954年訪華 主權移交 劉公島 山東省威海港附近 1895年2月17日 大日本帝國 甲午戰爭 佔領 1895年2月17日日本軍在甲午戰爭後期登上了劉公島,接收了島上的所有軍事設施、大量的軍備物資,並俘獲了北洋艦隊殘餘港內的十艘軍艦。

經營近20年的北洋艦隊就此終結。

1898年,英國租借威海衛,該島也包括於內。

1930年10月,中國收回除劉公島外的威海衛,而該島為英國海軍續租10年。

在民國政府準備收回該島前的1938年被日軍再次佔領。

而中國政府再次控制該島則要到1945年二戰結束後才得以實現。

1898年 大英帝國 《訂租威海衛專條》 租借 1938年 大日本帝國 日本侵華 佔領 1945年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主權移交 新界 香港特區新界全境 1898年 大英帝國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割讓 1898-1941租借予英,1941-1945日佔,1945-1997再次歸英,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

新界原屬廣東省寶安縣,乃英屬香港之二度拓展,包括大嶼山。

1941年 大日本帝國 二戰香港保衛戰 佔領 1945年 大英帝國 二戰日本戰敗 佔領 1997年7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主權移交 主權移交 威海衛 山東省威海市全境 1898年 大英帝國 《訂租威海衛專條》 租借 1898年,英國租借威海衛。

1900年,設威海衛行政長官署,屬英國殖民部。

1930年10月,中國收回除劉公島外的威海衛,置威海衛行政區,直屬國民政府行政院。

包括劉公島。

1930年10月1日 中華民國 (需補充) 膠澳 山東省青島市市區 1898年 德國 《膠澳租借條約》 租借 1898-1914租借予德、1914-1922日佔。

包括青島市環膠州灣地區。

1914年11月 大日本帝國 青島戰役 佔領 1922年12月10日 中華民國 《解決山東懸案條約》 主權移交 廣州灣 廣東省湛江市市區 1899年 法國 《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 租借 1899年由法國向清政府租借,直到二次大戰時的1943年被日軍佔領,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法國主權移交至中華民國。

與廣東省省會廣州市無關。

1945年10月19日 中華民國 二戰日本戰敗 主權移交 江東六十四屯 俄羅斯阿穆爾州海蘭泡 1900年 沙皇俄國 義和團運動 佔領 原黑龍江省黑河市主城區,今黑河市僅餘黑龍江南岸部分,北岸成為俄羅斯遠東地區阿穆爾州首府海蘭泡。

1900年義和團運動俄國趁中國無暇兼顧東北情勢,派兵予以佔領,清政府以及民國政府皆不承認俄國對此地的統治。

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劃定邊界,簽訂《中蘇國界東段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放棄該地之治權。

1991年 俄羅斯聯邦 《中蘇國界東段協定》 放棄治權 宣統年間 外蒙古 蒙古國大部分 1911年 俄國 《俄蒙協約》 失去控制權 但至清朝1912年滅亡時在「名義上」仍然是中國領土。

包括唐努烏梁海(今屬於俄羅斯圖瓦共和國),1911年外蒙古獨立後,唐努烏梁海被俄羅斯帝國控制。

1944年改稱「圖瓦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並併入蘇聯。

1991年蘇聯解體後,唐努烏梁海作為圖瓦共和國的一部分加入俄羅斯聯邦。

包括阿勒泰地區(今屬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06年清朝在外蒙古設立阿勒泰辦事大臣轄地,1912年西部(即新疆阿勒泰地區)併入中華民國新疆省,東部併入外蒙古。

不包括屬於清朝內蒙古的達里岡厓牧場,此地被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政權在1912年趁清朝滅亡時占領,196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簽訂界約,承認了雙方實際控制邊界,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放棄達里岡厓牧場之治權,而歸屬蒙古人民共和國。

新疆阿勒泰地區 俄羅斯圖瓦共和國全境 與領土相關的條約[編輯]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中俄簽訂《尼布楚條約》,劃定外東北邊境。

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簽訂《恰克圖界約》、《恰克圖條約》,劃定烏里雅蘇台(外蒙古地區)邊境。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中英簽訂《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1997年主權移交,《南京條約》擱置。

)。

1858年(咸豐八年),中俄簽訂《璦琿條約》,中方割讓按《尼布楚條約》規定原屬中國的黑龍江以北約60萬平方公里土地。

1860年(咸豐十年),英法聯軍之役後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南部割讓給英國(1997年主權移交,《北京條約》擱置)。

同年中俄《北京條約》簽訂,將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約40萬平方千米的土地割讓給俄國。

1864年(同治三年),中國與俄國簽定《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將外西北(包括巴爾喀什湖之東南、伊犁以西、以及噴赤河以東的新疆帕米爾等地區)的44萬平方公里割讓給俄國。

1881年(光緒七年),中國與俄國簽定《伊犁條約》。

1885年(光緒十一年),中國與法國簽定《中法新約》,劃定滇越邊境。

1886年(光緒十二年),中國與英國簽定《中英緬甸條款》,劃定滇緬邊境。

1887年(光緒十三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中國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1999年政權移交)。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中國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將臺灣以及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

二戰後由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治至今。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中國與英國簽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香港附近新界等地租借給英國99年(1997年租約期滿,收回。

)。

1911年(宣統三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大清外蒙古當局與俄羅斯簽訂《俄蒙協約》,中國對外蒙古失去控制權,但「名義上」仍然是中國領土。

參見[編輯] 明朝行政區劃 清朝 註釋[編輯] ^名義上,元代實際領土面積有爭議 ^2.02.12.21929年中東路事件時,蘇聯軍隊進佔該島,屬民國時期之領土變遷,故不列入在內。

2004年,中俄兩國重新勘定國界,將黑瞎子島一分為二,其中西部將主權移交至中國。

參考文獻[編輯] ^道光帝《御製大清一統志序》 ^《清代政區沿革綜表》王鐘翰序 ^《大清一統志》盛京 ^《中國歷代行政區劃的變遷》,147頁 ^《清史稿》土司傳 ^《清史稿》地理志二、三、四 ^錫伯營領隊大臣、索倫營領隊大臣、察哈爾營領隊大臣、厄魯特營領隊大臣、惠寧城領隊大臣各一員。

^協辦領隊大臣、專理遊牧領隊大臣各一員。

^9.09.19.29.3設協辦大臣一員。

^清朝20个藩属国结局:10个消亡,1个坚持朝贡到1935年.搜狐.[2021-02-03].(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4).  書籍[編輯] 《清史稿》 《中國歷史地圖集》 閱論編中國古代及當代兩岸四地行政區劃首都·一級管治區封建時期先秦(方國、封國)州郡時期秦朝(導航)→漢朝(西楚→西漢、南越·導航→新朝→東漢·導航)→三國(曹魏、遼東、蜀漢、孫吳·導航)→晉朝(西晉→東晉·導航)、十六國(胡漢、前趙、後趙、遼西、冉魏、成漢、譙蜀、前涼、前燕、前秦、後燕、西燕、翟魏、南燕、北燕、後秦、西秦、夏、後涼、南涼、西涼、北涼·導航)→南北朝(南朝:宋、南齊、梁、西梁、陳·導航|北朝:北魏、東魏、北齊、西魏、北周·導航))→隋朝(導航)、高句驪道路時期唐朝(導航)、渤海(導航)、南詔→五代十國(五代: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導航)|十國:楊吳、南唐、前蜀、後蜀、閩國、楚國、南漢、荊南、吳越、北漢、岐國、燕國·導航)→宋朝(北宋·導航→南宋·導航)、遼朝(西遼·導航)→金朝(導航)、大理(導航)、西夏(導航)行省時期元朝(導航)→明夏→明朝(南明·導航)→清朝(導航):太平天國|英屬香港·葡屬澳門·日治臺灣現代區劃中華民國(沿革·法理·導航):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華共和國、滿洲國(沿革·導航)、汪兆銘政權(導航)|外蒙古→中華人民共和國(導航:變動)|中華民國(導航·臺灣·福建·海南)現行區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導航:省級·導航:副省級·香港·澳門)|中華民國(導航·臺灣·福建) 閱論編清朝行政區劃省 直隸省 山東省 河南省 山西省 陝西省 甘肅省 甘肅新疆省 江南省† 江南左布政使司 江南右布政使司 江蘇省 江蘇布政使司 江寧布政使司 江淮省† 安徽省 江西省 福建省 福建臺灣省† 浙江省 廣東省 廣西省 湖廣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四川省 雲南省 貴州省 奉天省 吉林省 黑龍江省 蒙古 內蒙古 西套蒙古 八旗察哈爾 達里岡厓 烏里雅蘇臺統部外蒙古 ·科布多 ·唐努烏梁海 ·阿爾泰區域 青海統部 青海蒙古 玉樹等四十族 環海八族 西藏 衛 康 藏 阿里 霍爾三十九族 東北建省前 盛京統部† 吉林將軍統部† 黑龍江將軍統部† 新疆建省前 準部† 回部† 註:標註†表示遭撤銷的行政區劃。

※參見:內地十八省、漢地、藩部。

閱論編清代蒙古 蒙古各部內札薩克蒙古二十四部科爾沁部 ·扎賚特部 ·杜爾伯特部(博爾濟吉特氏) ·郭爾羅斯部 ·喀喇沁部 ·土默特部 ·敖漢部 ·奈曼部 ·巴林部 ·扎魯特部 ·翁牛特部 ·阿嚕科爾沁部 ·克什克騰部 ·烏珠穆沁部 ·阿巴哈納爾部 ·浩齊特部 ·阿巴噶部 ·蘇尼特部 ·四子部落 ·茂明安部 ·烏喇特部 ·喀爾喀部 ·鄂爾多斯部外喀爾喀蒙古四部土謝圖汗部 ·賽音諾顏部 ·車臣汗部 ·札薩克圖汗部科布多杜爾伯特部(綽羅斯氏) ·輝特部 ·*明阿特部 ·*扎哈沁部 ·*額魯特部 ·*阿爾泰烏梁海 ·*阿爾泰淖爾烏梁海 ·新土爾扈特部 ·新和碩特部西套蒙古二旗阿拉善厄魯特旗 ·額濟納土爾扈特旗青海蒙古青海和碩特部 ·青海輝特部 ·青海綽羅斯部 ·青海土爾扈特部 ·青海喀爾喀部其他各部*八旗察哈爾 ·*歸化城土默特(山西) ·*唐努烏梁海 ·舊土爾扈特部四路(新疆) ·中路和碩特部(新疆) ·*達木蒙古(西藏) ·依克明安旗(黑龍江)注釋一、加*號者為內屬蒙古,其餘為外藩蒙古。

 二、科布多所屬阿爾泰烏梁海、新土爾扈特部、新和碩特部後劃歸阿爾泰。

 將軍、都統、大臣統部理藩院直屬阿拉善厄魯特旗 ·額濟納土爾扈特旗察哈爾都統鑲黃旗察哈爾 ·正黃旗察哈爾 ·鑲紅旗察哈爾 ·正紅旗察哈爾 ·鑲白旗察哈爾 ·正白旗察哈爾 ·鑲藍旗察哈爾 ·正藍旗察哈爾熱河都統敖漢部 ·奈曼部 ·巴林部 ·扎魯特部 ·翁牛特部 ·阿嚕科爾沁部 ·克什克騰部 ·喀爾喀左翼部 ·喀喇沁部 ·土默特部綏遠城將軍歸化城土默特二旗烏里雅蘇臺統部烏里雅蘇臺將軍賽音諾顏部 ·札薩克圖汗部 ·唐努烏梁海庫倫辦事大臣土謝圖汗部 ·車臣汗部科布多參贊大臣杜爾伯特部 ·輝特部 ·明阿特部 ·札哈沁部 ·額魯特部阿爾泰辦事大臣阿爾泰烏梁海 ·新土爾扈特部 ·新和碩特部西寧辦事大臣青海和碩特部 ·青海輝特部 ·綽羅斯部 ·青海土爾扈特部 ·青海喀爾喀部駐藏大臣達木蒙古伊犁將軍舊土爾扈特部四路 ·中路和碩特部 會盟內蒙古哲里木盟 ·卓索圖盟 ·昭烏達盟 ·錫林郭勒盟 ·烏蘭察布盟 ·伊克昭盟外蒙古汗阿林盟 ·齊齊爾里克盟 ·克魯倫巴爾和屯盟 ·札克畢拉色欽畢都爾諾爾盟科布多青塞特奇勒圖盟 ·賽音濟雅哈圖左翼盟 ·賽音濟雅哈圖右翼盟新疆四路烏訥恩素珠克圖盟 ·巴圖塞特奇勒圖盟青海青海左翼盟 ·青海右翼盟 喇嘛駐京國師、禪師左翼章嘉呼圖克圖 ·敏珠爾呼圖克圖右翼噶勒丹錫哷圖呼圖克圖 ·濟嚨呼圖克圖(西藏)遊牧喇嘛部落錫哷圖庫倫札薩克喇嘛 ·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 ·札牙班第達呼圖克圖 ·青蘇珠克圖諾門罕 ·那魯班禪呼圖克圖 ·察漢諾門罕 寺廟內蒙古多倫諾爾匯宗寺 ·歸化城五當召(廣覺寺) ·美岱召(壽靈寺) ·大召(無量寺) ·席力圖召(延壽寺) ·錫哷圖庫倫三大寺(興源寺) ·阿巴哈納爾貝子廟(崇善寺)外蒙古慶寧寺 ·額爾德尼召(光顯寺) ·甘丹寺 ·興仁寺新疆伊犁聖佑廟 ·靖遠寺 事件布爾尼之變 ·多倫諾爾會盟 ·平定朔漠 ·羅卜藏丹津之亂 ·平定準噶爾 ·撤驛之變 ·阿睦爾撒納之亂 ·土爾扈特東歸 ·外蒙古獨立 條約恰克圖界約 ·恰克圖市約 ·烏里雅蘇臺界約 ·科布多界約 其它盟旗制度 ·蒙漢分治 閱論編清代西藏區域衛·藏·阿里·喀木·霍爾三十九族·達木蒙古官制駐藏大臣駐藏辦事大臣·幫辦大臣·夷情章京喇嘛僧官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掌辦商上事務第穆呼圖克圖·卓尼諾門罕·濟嚨呼圖克圖·哷徵呼圖克圖噶廈俗官西藏郡王·噶倫·仔琫·商卓特巴·業爾倉巴·協爾幫·達琫·中譯·卓尼爾·戴琫喇嘛封號職銜呼圖克圖·諾門罕·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名號國師·禪師法令《西藏善後章程》·《欽定藏內善後章程》·《裁禁商上積弊章程》·《新治藏政策大綱》事件拉達克戰爭·準噶爾入藏·阿爾布巴之亂·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之亂·廓爾喀侵藏戰爭·森巴戰爭·廓藏戰爭·英國侵藏戰爭條約《中英藏印條約》·《中英藏印續約》·《拉薩條約》·《中英續訂藏印條約》·《中英修訂藏印通商章程》 閱論編清代新疆行政區劃建省前準部伊犁·迪化州(烏魯木齊)·鎮西府(巴里坤)·古城·庫爾喀喇烏蘇·塔爾巴哈臺回部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阿克蘇·烏什·庫車·喀喇沙爾·吐魯番·哈密建省後鎮迪道迪化府·鎮西直隸廳·吐魯番直隸廳·哈密直隸廳·庫爾喀喇烏蘇直隸廳伊塔道伊犁府·塔爾巴哈臺直隸廳·精河直隸廳阿克蘇道溫宿府·焉耆府·庫車直隸州·烏什直隸廳喀什噶爾道疏勒府·莎車府·和闐直隸州·英吉沙爾直隸廳政制軍府制天山北路伊犁將軍·烏魯木齊都統·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巴里坤領隊大臣·古城領隊大臣·哈密辦事大臣·吐魯番領隊大臣·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天山南路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英吉沙爾領隊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和闐辦事大臣·阿克蘇辦事大臣·烏什辦事大臣·庫車辦事大臣·喀喇沙爾辦事大臣伯克制阿奇木伯克·伊沙噶伯克·商伯克·哈子伯克·密喇布伯克·明伯克盟旗制舊土爾扈特部(四路烏訥恩素珠克圖盟)·中路和碩特部(巴圖塞特奇勒圖盟)事件準噶爾之役·阿睦爾撒納之亂·大小和卓之亂·邁喇木事件·烏什回亂·犯屯暴動·孜牙墩事件·張格爾之亂·邁瑪特玉素普·胡完事件·七和卓之亂·沙木矇事件·鐵完庫里事件·倭里罕·玉散霍卓依善事件·塔城貿易圈事件·邁買鐵里事件·額帕爾事件·楊三腥事件·同治新疆回亂·阿古柏入侵·哲德沙爾汗國(布素魯克)·伊犁危機·光緒戡定新疆·新疆建省·吳勒子事件·吐爾巴克事件·戕官事件條約中俄伊犁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塔爾巴哈臺界約·里瓦幾亞條約·中俄伊犁條約·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清朝行政区划&oldid=69326325」 分類:清朝歷史清朝行政區劃中國各朝代行政區劃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吴语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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