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質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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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效應:吸入或吞食有害,造成中樞神經系統抑制。
蒸氣可能造成頭痛、疲勞、暈眩、眼花、麻木、噁心、精神混亂、動作不協調,食入或嘔吐時可能引起倒吸入肺部。
化學物質傷害
化學物之毒性
劑量係指有害物進入人體之多寡,有害物進入人體後,如果劑量輕微,可能並不致對人體造成不良反應,如劑量稍高時,則可能造成輕微之不適或可恢復之影響,但當進入人體劑量較高時即可能導致若干嚴重反應,甚至死亡。
事實上,許多人體所必須之營養成份攝取過量時也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有時甚至有相當嚴重之中毒症狀。
由以上之觀念可了解到化學物質並不應單純以有毒與否來判斷其對人體之影響,而應考慮其劑量與毒性大小之綜合關係。
化學物質進入人體途徑
口腔
有化學物質存在場所中由口腔進入人體之情形多數為衛生習慣不良,也就是吃零食或進食前不洗手。
因容器標示不良而不慎食入之事件則偶而發生,故盛裝化學物質之容器應確實標示,尤其是以用完之食品容器盛裝化學物質時更應標示清楚,以免誤食。
皮膚
健康的皮膚表面雖然目視時並無明顯開口,但實際上許多化學物質可透過皮膚表面進入人體。
有害物對皮膚之傷害可能因脫脂或毒性而造成皮膚刺激、過敏、發炎、乾裂等皮膚本身之傷害,此外進入人體循環或代謝系統後,也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甚至致死。
苯胺、硝基苯胺類即可由皮膚大量吸收;台北市某工廠員工即曾因裝貨時手部皮膚接觸貨櫃車內散落之硝基苯胺粉粒而發生數人急性血紅素變性之中毒案例,幸好救治之醫師具有工業毒物學之知識而得到適當的醫療。
在一般的情形下皮膚與有害物之接觸雖不致引起生命危險或急性中毒,但經由皮膚吸收而中毒死亡者卻仍時有所聞。
故實驗室中應該教導學生正確習慣,凡接觸化學物質即應使用材質適當之手套。
圖六:皮膚構造示意圖
呼吸道
呼吸道是有害物進入人體最重要的途徑。
皮膚一般可以衣物及手套遮蓋;在化學物質存在場所可以儘量避免進食及飲水;口腔進入量即可降低。
但卻無法長時間配戴呼吸防護具,故要長時間防止化學物質由呼吸道進入人體並非易事。
如要避免有害物由呼吸道進入,必須確實對環境加以評估及改善。
由呼吸道進入之有害物質除會經由肺部進入人體循環系統外,有時也對肺部本身產生傷害,例如刺激、腐蝕、發炎等。
一般而言,由呼吸道進入人體是有害物進入人體最重要之途徑。
在實驗室中許多低沸點之溶劑類物質皆易於因揮發而吸入人體,加熱時空氣中濃度更高。
眼睛
眼睛接觸有害物時除會直接遭受有害物之刺激或腐蝕性傷害外,也可能將有害物透過眼部之微血管吸收入人體。
有潛在危害的化學物質
整理許多出版社所出版的高中實驗教材,發現所使用之化學物質較具有潛在危害者大致有以下幾類:
強酸:鹽酸為普遍使用之酸類,部份教材使用硝酸、硫酸,皆為強腐蝕性酸類,應使用耐酸鹼手套。
強鹼:使用氫氧化鈉、氫氧化鉀,具有強腐蝕性,避免皮膚接觸,應使用專用手套。
強氧化劑:氯酸鉀、重鉻酸鉀、高錳酸鉀,儲存時應注意物與其他物質混合。
刺激性物質:甲醛、氨水會刺激呼吸道,甲醛接觸皮膚會造成脫皮,一般漸漸認為該物質為致癌物,應避免吸入。
不易燃但有劇毒性有機溶劑:四氯化碳、氯仿等有神經、肝臟、腎臟毒性,且有麻醉性,使用此類物質應注意通風,避免吸入。
易燃性有機溶劑:正己烷、二硫化碳、丙酮、甲醇、丁酮、丙醇、乙二醇、環己烷、甲苯,使用此類物質應注意火源,避免火災。
大部份溶劑能經由完整皮膚進入人體,應使用耐溶劑手套。
水銀溫度計:水銀溫度計內有水銀,為劇毒性物質,水銀在常溫即會昇華,揮發為蒸氣。
打破時應保持通風,並使用硫粉結合成硫化汞加以清除。
因實驗室中水銀溫度計打破後不易處理,也不易徹底清除乾淨而造成污染,對實驗室人員影響重大。
除非溫度須量測至非常精準程度,否則在教學實驗中可用酒精溫度計取代水銀溫度計。
其他化學物質:所有化學物質皆有其毒性,雖然其他物質不似上述物質般具有立即性危險,但操作時也應注意避免化學物質進入人體。
化學物質儲存與搬運
化學藥品瓶之儲存應避免因振動而掉落,有揮發性且易燃者應置於通風處。
藥品櫃應上鎖,除避免地震而掉落外也避免學生不正常取用。
腐蝕性藥品儲存高度應低於1.5公尺,以免取用時傾倒傷人,搬運時也應將腐蝕性藥品容器置於另一較大容器中搬運,以免洩漏直接接觸人體。
一般之藥品瓶搬運時應該以手指扣住指環。
標示
化學藥品瓶皆應遵照危害通識規則之規定加以標示,以提供使用者最基本之危害資訊。
該法規請至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www.iosh.cla.gov.tw)網站中查詢。
化學安全之基礎
化學安全的基礎在於危害物清單以及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清單可提供該場所使用之化學物種類用量等,而物質安全資料表中列有物質毒性、防範危害措施、火災爆炸特性、適當滅火方式等,對於化學物質毒性之了解、防範以及緊急處理皆有相當幫助。
實驗室中所有物質皆應儘量設法取得物質安全資料表。
藥品瓶外應黏貼標識,標識製作程式可由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www.iosh.cla.gov.tw)網站檔案下載中下載。
以甲苯為例,標籤可標示如下:
CAS
No.:00108-88-3
名稱:甲苯Toluene
主要成分:甲苯
危害警告訊息:1.高度易燃2.刺激眼睛、皮膚、呼吸系統3.長期吸入有害
危害防範措施:1.置於陰涼且通風良好的地方,緊蓋容器2.遠離火源,容器接地3.配戴護目鏡、口罩、手套、防護衣
製造商資料:XX公司,電話:xxxxxxx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查詢可由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網站資料庫中查詢。
以下即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由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安全衛生技術發展中心所製作甲苯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物質安全資料表序號:117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物品名稱:甲苯(TOLUENE)
物品編號:-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二、成分辨識資料
中英文名稱:甲苯(TOLUENE)
同義名稱:METHYLBENZENE、METHYLBENZOL、PHENYLMETHANE、TOLUOL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No.):108-88-3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100
三、危害辨識資料
健康危害效應:吸入或吞食有害,造成中樞神經系統抑制。
蒸氣可能造成頭痛、疲勞、暈眩、眼花、麻木、噁心、精神混亂、動作不協調,食入或嘔吐時可能引起倒吸入肺部。
環境影響:無明顯的生物濃縮作用、具生物降解性。
釋放至土壤及水中,會揮發及進行生物分解;釋放至空氣中,會與氫氧自由基反應而衰減。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其蒸氣和液體易燃,液體會累積電荷,蒸氣比空氣重會傳播至遠處,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
高溫會分解產生毒氣,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爆炸。
最重要危害與效應
特殊危害:-
主要症狀:刺激、昏睡、頭痛、疲勞、暈眩、眼花、麻木、噁心、精神混亂、動作不協調、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無意識、皮膚炎
物品危害分類:3(易燃液體)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入:
施救前先做好自身的防護措施,以確保自己的安全。
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
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甦術。
4
.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
立即緩和的刷掉或吸掉多餘的化學品。
用水和非磨砂性肥皂徹底但緩和的清洗。
沖水時脫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如錶帶、皮帶)。
若沖洗後仍有刺激感,立即就醫。
須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
立即緩和的刷掉或吸掉多餘的化學品。
立即將眼皮撐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分鐘。
小心不要讓清洗的污水流入未受影響的眼睛。
立即就醫。
食入:
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已失去意識或痙攣,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不可催吐。
給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
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減低吸入危險,並讓其漱口及反覆給水。
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概要:蒸氣可能造成頭痛、疲勞、暈眩、眼花、麻木、噁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戴防護手套,以免接觸污染物。
對醫師之提示:若有誤食時,考慮給予洗胃。
五、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化學乾粉、二氧化碳、酒精泡沫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1
.其蒸氣和液體易燃,液體會累積電荷,蒸氣比空氣重會傳播至遠處,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
2
.高溫會分解產生毒氣,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爆炸。
特殊滅火程序:
徹退並自安全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
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
滅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讓火燒完,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行滅火,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
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
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貯槽或容器。
以水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消防人員受過各種易燃液體之滅火訓練。
如果溢漏未引燃,噴水霧以分散蒸氣並保護試圖止漏的人員。
以水柱滅火無效。
大區域之大型火災,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
儘可能徹離火場並允許火燒完。
遠離貯槽。
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徹離。
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不可進入。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消防衣及防護手套。
六、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在污染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限制人員接近該區。
確定清理工作是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負責。
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對該區域進行通風換氣。
撲滅或除去所有發火源。
通知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或密閉的空間內。
清理方法:
不要碰觸外洩物。
在安全許可的情形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的泥土、沙或類似穩定且不可燃的物質圍堵外洩物。
少量溢漏時,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劑吸收。
已污染的吸收劑和外洩物具有同樣的危害性,須置於加蓋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
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大量溢漏時:連絡消防、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此物質是易燃性和毒性液體,處置時工程控制應運轉及善用個人防護設備;工作人員應受適當有關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訓練。
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工作區應有“禁止抽煙”標誌。
液體會累積電荷,考慮額外之設計以增加電導性。
如所有桶槽、轉裝容器和管線都要接地,接地時必須接觸到裸金屬,輸送操作中,應降低流速,增加操作時間,增加液體留在管線中之時間或低溫操作。
當調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閉系統進行時,確保調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輸送設備和容器要等電位連接。
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線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未清理前不得從事任何焊接、切割、鑽孔或其它熱的工作進行。
桶槽或貯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氣體以減少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作業場所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設備應為防爆型。
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
貯存區和大量操作的區域,考慮安裝溢漏和火災偵測系統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或足夠且可用的緊急處理裝備。
作業避免產生霧滴或蒸氣,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區內操作並採最小使用量,操作區與貯存區分開。
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接觸。
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如強氧化劑)以免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使用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分裝時小心不要噴灑出來。
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貯存容器和調配設備。
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貯存容器。
容器要標示,不使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儲存:
貯存在陰涼、乾燥、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遠離熱源、發火源及不相容物。
貯存設備應以耐火材料構築。
地板應以不滲透性材料構築以免自地板吸收。
門口設斜坡或門檻或挖溝槽使洩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貯存區應標示清楚,無障礙物,並允許指定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貯存區與工作區應分開;遠離升降機、建築物、房間出口或主要通道貯存。
貯存區附近應有適當的滅火器和清理溢漏設備。
定期檢查貯存容器是否破損或溢漏。
檢查所有新進容器是否適當標示並無破損。
限量貯存。
以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裝溢漏物。
貯桶接地並與其它設備等電位連接。
貯存易燃液體的所有桶子應安裝釋壓閥和真空釋放閥。
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貯槽之排氣管應加裝滅焰器。
貯槽須為地面貯槽,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溢堤。
八、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單獨使用不產生火花、接地的通風系統。
排氣口直接通到室外,並採取保護環境的重要措施。
大量使用此物質時,可能需要局部排氣裝置和製程密閉。
供給充份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TWA100ppm(皮膚)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STEL125ppm(皮膚)
最高容許濃度CEILING-
生物指標BEI1mg/L(靜脈血液中甲苯)
個人防護設備:
眼睛防護:1.化學安全護目鏡。
2.面罩。
呼吸防護:500ppm
以下: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動力型空氣淨化式、供氣式、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未知濃度: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逃生:含有機蒸氣濾罐之氣體面罩、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材質以聚氯乙烯、Teflon、Viton、4H、Barricade
、Responder等為佳。
皮膚及身體防護:1.連身式防護衣。
2.工作鞋。
3.工作區要有淋浴/沖眼設備。
衛生措施: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
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物質狀態:液體形狀:澄清
顏色:無色氣味:芳香族的特性味道
pH值:/沸點/沸點範圍:110.6℃
分解溫度:-閃火點:4.4℃(閉杯)
自燃溫度:480℃爆炸界限:1.2﹪~7.1﹪
蒸氣壓:22mmHg@20℃蒸氣密度:3.1
密度:0.86(水=1)溶解度:54~58mg/100ml(水)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強氧化劑: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甲苯和四氧化二氮的混合物:可能被不純物起始爆炸。
硝酸:含硫酸的情況下會起激烈反應。
硫酸:放熱反應。
過氯酸鹽: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
二氯化硫:激烈反應,鐵或氯化鐵會加速反應進行。
4硝基甲烷:形成敏感、易爆炸混合物。
六氟化鈾:激烈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1.靜電、火焰、火花、熱及引火源。
應避免之物質:強氧化劑、四氧化二氮、硝酸、硫酸、過氯酸鹽、二氯化硫、4
硝基甲烷、六氟化鈾
危害分解物:-
十一、毒性資料
急毒性:吸入:蒸氣濃度約50ppm:輕微嗜睡和頭痛;50-100ppm
:刺激鼻子、喉嚨和呼吸道;約100ppm:引起疲勞和暈眩;超過200ppm
:引起之症狀與酒醉類似,眼花、麻木和輕微噁心;超過500ppm引起精神混亂和不協調;更高濃度(約10000ppm)則更進一步抑制中樞神經系統,會導致無意識和死亡;更嚴重暴露可能引起腎臟衰竭。
皮膚:接觸初期可能引起溫和的刺激,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皮膚炎(皮膚乾、紅)。
眼睛:短暫(3-5分鐘)暴露於300ppm蒸氣或長時間(6-7小時)暴露於100ppm
皆會引起輕微刺激。
食入:1.自食入而吸收,產生抑制中樞神經,症狀如吸入所述。
2
.可能引起吸入,那是食入或嘔吐時將物質吸入肺部,可能導致肺部刺激,肺部組織受損和死亡。
LD50(測試動物、暴露途徑):<870mg/kg(大鼠,吞食)
LC50(測試動物、暴露途徑):6000ppm/6H(大鼠,吸入)
局部效應:35mg(兔子,皮膚)造成輕微刺激870ug(兔子,眼睛)造成輕微刺激
致敏感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神經系統:慢性中樞神經系統受損,記憶力喪失、睡眠不安、意志力不集中和動作不協調。
長期暴露可能影響聽力。
長期暴露於200ppm以下無明顯腎臟受損;500ppm以下無肝臟影響。
引起皮膚炎(皮膚紅、癢、乾燥)。
特殊效應:1500mg/m3/24H(懷孕1-8天的雌鼠,吸入)造成胚胎中毒及不正常發育
IARC將之列為Group3:無法判斷為人體致癌性。
十二、生態資料
可能之環境影響/環境流佈:
當甲苯釋放至空氣中後,可經與光化作用產生氫氧基反應而快速地分解掉。
其半衰期範圍可由三小時至一天不等。
但此物質一經雨水沖洗即可被清除。
在各種不同的標準生物分解性試驗中發現,甲苯可以很快地被分解。
在大鼠實驗中,吸入300ppm後,其體內並無蓄積性。
甲苯在魚體及水中的無脊椎動物體內無明顯的生物濃縮作用。
LC50(鯰魚,吸入)為24mg/L/96h。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參考相關法規處理。
依照倉儲條件貯存待處理的廢棄物。
可採用特定的焚化或衛生掩埋法處理。
十四、運送資料
國際運送規定:
DOT49CFR將之列為第三類易燃液體,包裝等級Ⅱ。
(美國交通部)
IATA/ICAO分級:3。
(國際航運組織)
IMDG分級:3。
(國際海運組織)
聯合國編號:1294
國內運輸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4條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台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十六、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CHEMINFO資料庫,CCINFO光碟,99-2
HAZARDTEXT資料庫,TOMESPLUS光碟,Vol.34,1997
RTECS資料庫,TOMESPLUS光碟,Vol.34,1997
HSDB資料庫,TOMESPLUS光碟,Vol.34,1997
危害化學物質中文資料庫,環保署
名稱:-製表者單位
地址/電話:-
製表人職稱:-姓名(簽章):-
製表日期89.3.31
備註
上述資料中符號”-”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而符號”/”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
上述資料由工研院工安衛中心提供,工安衛中心對上述資料已力求正確,但錯誤恐仍難免,各項數據與資料僅供參考,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自行負責判斷其可用性,工研院不負任何責任。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安全衛生技術發展中心製作
法規
如果實驗室中有受僱者從事工作,則應遵循我國勞工安全衛生法令系統之要求,在一般之化學實驗室中主要為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以及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其他法令亦有相關者請自行參閱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網站中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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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性化學物侵入人體的方式有四種. – 呼吸吸入. – 飲食攝入. – 皮膚接觸、吸收. – 其他途徑(如注射). 單一物質的暴露途徑. 可能不只一種;有時. 單一暴露途徑可能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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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入:1.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已失去意識或痙孿,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刺激、灼燒感,吸入肺部也會引起致命的肺水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