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為績效亂開罰單自繳款| 法律前線| 社會|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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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洪姓警員為達取締交通違規績效,捏造劉姓男子駕駛曳引車未繫安全帶,自開紅單、自繳罰款。

洪原以為天衣無縫,但因曳引車牌早已註銷,劉申訴後東窗事發。

洪承認涉案,橋頭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他一年四月徒刑,緩刑三年。

檢方起訴指出,高雄六龜警分局洪姓警員為求績效達標,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擅自開紅單,假造劉姓男子在台二七線駕駛曳引車時未繫安全帶,再自行冒名簽收、繳納罰款。

然而,劉姓男子早在二○一五年四月就從曳引車公司離職,這輛曳引車車牌也在隔月註銷。

劉接到高雄市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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