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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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回前頁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您仍要求出院,依醫療法之規定,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自動出院證明書」後,辦理出院手續。
二、關於出院手續病人遵照醫師醫囑辦理出院手續,自動出院者須先填妥自動出院書。
醫師准允出院時,病房書記會進行結帳及交由病人至出院室結帳。
病人至出院窗口結清住院及飲食費用後,完成出院手續,病人持辦妥之出院證交回護理站,始能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