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法院和訴訟:打官司是否要請律師?|蔡孟翰| 法律白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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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訴訟體系可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規則主要分別是由 ... 另外刑事訴訟的「自訴」,也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透過檢察官, ...
✕Menu專題頻道專欄副刊電台商店關於我們SearchMenuWrittenby蔡孟翰•2018-11-03•17:34•入門,法律白話文小學堂,法學白話文認識法院和訴訟:打官司是否要請律師?|蔡孟翰每當發生權利義務紛爭時,法院往往是解決紛爭的管道。
不過法律是一門專業,法條和判決書雖然每個字都是中文,但全部組裝起來卻未必真的都看得懂;再說法院給人們的印象較為嚴肅,面對法院時可能容易緊張、不
延伸文章資訊
- 1刑事訴訟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第326 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及調查證據,於發見案件係民事或利用自訴 ...
- 2認識法院和訴訟:打官司是否要請律師?|蔡孟翰| 法律白話文 ...
現行的訴訟體系可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規則主要分別是由 ... 另外刑事訴訟的「自訴」,也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透過檢察官, ...
- 3民事責任-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
交通事故被害人得於刑事訴訟起訴(自訴或檢察官起訴)後至第二審辯論終結前以訴狀對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向刑事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其 ...
- 4民事刑事律師- 晚晴法律事務所
一、自訴是被害人自己直接到法院去追訴被告的犯罪,由於不經過檢察官的偵查,原則上,擔任自訴人的被害人,要自己提供證據資料,舉證證明被告犯罪,並親自 ...
- 5刑事訴訟法§326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及調查證據,於發見案件係民事或利用自訴程序恫嚇被告者,得曉諭自訴人撤回自訴。 前項訊問不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