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 正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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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甲乙2人發生拉扯,2人均持驗傷單提告,甲右臉疼痛,乙是否會成立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以行為人實施傷害行為後,造成被害人 ... 關於正聲各台簡介節目一覽表主持人服務項目聯絡正聲正聲快訊節目財經綜合活動&報名重播Podcast正聲嚴選OnAir正聲快訊節目財經綜合活動&報名重播Podcast正聲嚴選【生活法律】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WrittenbyJean-CSon2020-04-13YoYoLiveshow▎生活議題法律講解:刑法一般容易混淆之罪名及構成要件特別來賓:台北地檢黃鴻圖檢察事務官▎主題QAQ何謂侮辱?何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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