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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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處置?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 ... :::│網站導覽│連至花蓮縣警局 :::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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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 常見問答
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處置? ...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 ...
- 4刑事警察大隊_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處置? ...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 ...
- 5無故連撥18通110電話騷擾桃園祭首罰| 公視新聞網PNN
桃園市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日前接獲一名男子打了5通報案電話, ... 男子惡意騷擾行為,已經影響其他民眾權益,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桃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