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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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動福會|愛心捐款/義賣區|網站連結|聯絡我們|回首頁|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89年1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牧字第89010055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 第一條 本細則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宰殺動物者,應於宰殺動物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申請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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